[問題] 請問是否可拒絕公司任意派給非本職工作?已刪文
原本應徵案場a的職位,離家騎車5分鐘路程,幾乎都是內業。
後來因到職三個月表現良好加上之前工作經歷符合另一個案場的需求,被調去21公里遠的
案場b支援兩到三個月
職位一樣沒有改變,但薪水多了兩千元,且因為離家較遠,交通津貼也多了三千元。
計算過,但即使是薪水帳面上增加了5千元,但仍不足夠負擔全額的通勤成本的(油錢+保
養+ETC)。
一開始說好的工作內容,覺得專業能力被認可,加上認為很有挑戰性,也有符合過去經歷
,
就答應了
去了之後發現還需要支援案場b的文書工作
想想這都還能力所及,最後也是吞了。
一直到今天,公司表示因為我有甲種業務主管的牌照,要我掛牌案場b的職安人員,並告
知我會有額外津貼,只要掛牌就好,不需要在現場監控人員職安衛的部分
我因為非支援說好的本職,加上不在其位不謀其事,我無任何職安經驗,對職安沒有任何
興趣也並無暇分身做職安工作擔不起這份責任而拒絕了
請問如果公司要硬上,非得要我掛牌,這種狀況我可以拒絕嗎?
一開始我是同意調動支援原本的項目的,但後來公司不尊重我的專業,調過去後一個禮拜
再說要我掛牌當職安
本來說好支援的工作內容,再加上額外支援同事的一些文書作業,我並無法再分身兼任職
安,只要求我掛牌不實際做職安人員,是否可以主張不利勞工這條呢?
公司真的可以因為說有給津貼就這樣隨意加上非我本來應徵職務的工作嗎?抑或是我可請
求資遣呢?
覺得很迷茫,請大大協助分析,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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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89.3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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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d20cd20 (1.173.89.39 臺灣), 07/29/2019 21: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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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沒辦法裸辭 職安的事情又必須這兩天定案…
如果公司要硬上想說是否符合資遣的條例QQ
※ 編輯: cd20cd20 (1.173.89.39 臺灣), 07/29/2019 22: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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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該不能不顧我的意願隨意拿證照去掛的吧QQ
※ 編輯: cd20cd20 (1.173.89.39 臺灣), 07/30/2019 1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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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沒有工安牌了…
所以我才堅持我不要掛,主管跟我說只要工安文書作業有做好,究責只有工地主任有事情
…我個人是不信啦…
謝大大分享
※ 編輯: cd20cd20 (218.166.115.173 臺灣), 07/31/2019 18: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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