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夜點費不列入退休金計算?六退休員工怒告台電求償勝訴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宅男)時間3年前 (2021/04/07 09: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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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點費不列入退休金計算?六退休員工怒告台電求償勝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57014 記者柯毓庭 六名自經濟部台灣電力公司林口發電廠退休的機械工程監、技術員等,認為台電提供給小 夜、大夜兩班的夜點費應列入退休金計算,台電卻未列入,向法院提告求償,台電反駁, 認為夜點費不算工資;法院審酌雙方辯論,認為夜點費是輪值夜班額外工資,需列入退休 金計算,判台電分別補償六人22萬餘元不等的退休金,共計130萬餘元,可上訴。 據了解,林口發電長因應全天候24小時,將機械工程監、技術員等工作時段按日班、小夜 班與大夜班值班,三班工作內容相同,但台電補償小夜班每次250元、大夜每次400元的夜 點費。 邱姓工程師等六名原告指出,他們在領取退休金時,發現在任職期間值班小夜、大夜班所 獲得的夜點費,均未納入平均工資以計算退休金,主張夜點費也算是工資一部分,應列入 退休金計算,要求台電補發退休金。 台電則反駁,表示過去常以餐食、點心等福利替代夜點費,直至1975年起才改以現金發放 ,且依據台電退撫辦法、作業手冊等,夜點費不能算入工資,自然不屬退休金計算範疇。 法院審酌兩造說法,認為夜點費發放目的在酬賞、彌補值班辛勞,以小夜、深夜輪班為發 放條件,認定夜點費是輪值夜班的額外工資。法官並指出,台電作業手冊、退撫辦法等, 為經濟部擬訂,僅供經濟部所屬事業單位參考,不具對外約束力,更不得牴觸勞基法規範 ,台電需將夜點費算入退休金計算,判決台電需補發邱姓等六名工程師22萬餘元不等的退 休金,共計新台幣13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96.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17757483.A.B47.html

04/07 10:06, 3年前 , 1F
連國營企業都這樣子了,私人企業真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也這樣
04/07 10:06, 1F
文章代碼(AID): #1WRGKhj7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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