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前公司mis散布私人內部mail內容已刪文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200420)時間4年前 (2022/02/09 19:00), 4年前編輯推噓5(5019)
留言24則, 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公司的mis,簡稱A散佈我在任職期間 寫給主管的檢討文 內容是檢討自己錯誤請求原諒 低姿態低聲下氣的內容 把word檔傳給另一個離職員工B B又傳給我,並且說是A傳給他的 我問B,A怎麼會有這個檔案 B說他MIS當然有每個人的outlook備份 但這份檔案內容 我在去年離職時已經有拍照給B 但我從來沒有以任何形式給過A 跑回公司跟A當面對質 A卻說檔案不是從我mail找到的 是當初一年前B傳給他的 而B傳賴給我說 他當初只有打開電腦版賴觀看 而A剛好在旁邊 我決定我要告A妨害秘密,妨害名譽 因為檢討文是很負面的東西 已經報警了 只是很疑惑能告成功嗎 不知道po在這裡對不對 有沒有人在職場有類似經驗能借鏡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5.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4404431.A.BFF.html

02/09 19:23, 4年前 , 1F
在公司期間內的產出,應該都算公司的資產
02/09 19:23, 1F

02/09 19:23, 4年前 , 2F
倒是MIS把公司內的資料外流到公司以外,明顯違規
02/09 19:23, 2F

02/09 20:59, 4年前 , 3F
當過MIS來說一下 通常公司都會讓MIS簽保密協議 外流那
02/09 20:59, 3F

02/09 20:59, 4年前 , 4F
就MIS負法律責任
02/09 20:59, 4F

02/09 23:18, 4年前 , 5F
妨害秘密有可能會成功,妨害名譽就有點難了
02/09 23:18, 5F

02/09 23:20, 4年前 , 6F
至於私人信件算不算公司資產這件事存在爭議,在2016歐盟通
02/09 23:20, 6F

02/09 23:20, 4年前 , 7F
GDPR後,國際上普遍認為即便是公司要使用員工的個人資料都
02/09 23:20, 7F

02/09 23:21, 4年前 , 8F
必須額外取得員工本人的同意才行,所以即便是信箱的資料放
02/09 23:21, 8F

02/09 23:22, 4年前 , 9F
在公司的信件伺服器上的備份檔案,在未經員工本人的同意下
02/09 23:22, 9F

02/09 23:22, 4年前 , 10F
公司也無權存取檔案的內容。而且在員工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後
02/09 23:22, 10F

02/09 23:23, 4年前 , 11F
裡面含有私人訊息的資料也必須被銷毀。
02/09 23:23, 11F

02/09 23:26, 4年前 , 12F
我覺得你的狀況應該提告A違法個資法,B妨害秘密
02/09 23:26, 12F

02/10 00:12, 4年前 , 13F
GDPR可管不到台灣啊...國際上也普遍認為加班要給加班費啊
02/10 00:12, 13F

02/10 00:26, 4年前 , 14F
剛去免費法扶律師是說妨害秘密難
02/10 00:26, 14F

02/10 00:26, 4年前 , 15F
妨害名譽機率高,因為檢討文,悔過書這種是負面的資訊
02/10 00:26, 15F

02/10 08:05, 4年前 , 16F
從備份取資料:公司內規;翻拍:妨礙秘密;散佈:妨礙名
02/10 08:05, 16F

02/10 08:05, 4年前 , 17F
02/10 08:05, 17F
感謝

02/10 11:08, 4年前 , 18F
妨害名譽要散布於眾?那A有散布嗎? 他只是給B看,而你
02/10 11:08, 18F
截圖只是部分,不是整份,難道女生露乳溝就等於像露兩點嗎

02/10 11:08, 4年前 , 19F
自己也有截圖給B,這怎麼能成?
02/10 11:08, 19F

02/10 15:37, 4年前 , 20F
氣成這樣,你知道打官司買正義是要花錢的吧,你以為
02/10 15:37, 20F
警察已立案,有三聯單

02/10 15:37, 4年前 , 21F
警察會幫你辦喔,網上喊告是一回事,看過太多最後聽
02/10 15:37, 21F

02/10 15:37, 4年前 , 22F
到花費就縮的。小朋友吵架不要濫用司法資源
02/10 15:37, 22F

02/10 19:26, 4年前 , 23F
如果真要告,先寄存證信函,然後看對方要不要和解阿,和解
02/10 19:26, 23F

02/10 19:26, 4年前 , 24F
還能凹一筆錢,不和解就看你要不要告了
02/10 19:26, 24F
※ 編輯: nicbb123 (59.125.186.2 臺灣), 02/11/2022 09:48:51 ※ 編輯: nicbb123 (59.125.186.2 臺灣), 02/11/2022 09:49:43 ※ 編輯: nicbb123 (59.125.186.2 臺灣), 02/11/2022 09:50:05
文章代碼(AID): #1Y0vxFl_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Y0vxFl_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