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被告知延長試用期該怎麼調適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oneyoung1121)時間2年前 (2023/05/02 09:47), 2年前編輯推噓16(16029)
留言4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基本上如果試用期被延長通常原因有三 1.延長試用期來降低薪水(公司成本,因為試用期過通常會調薪&增加福利) 2.試用期延長壓力測試,完成某種目標或要求(主管自由心證) 3.純粹主管不喜歡你,跟能力無關就是看你不順眼,公司更高階的主管或人資有找人的目 標,但用人主管不想帶人。 若1. 2.可以去打聽看看資深的同事是否有這個傳統。3.的話沒有辦法,就是跟主管感覺 不對,跟能力無關不用太難過。 雖然在公司體制內不是正式員工,但是還是要記得請公司走正式的流程資遣你,不要傻傻 的自己離職。 試用期沒過=被資遣=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基法有保障被解僱勞工1.資遣費2.謀職假 3.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需要非自 願離職 證明) 試用期公司在試用你,你也在試用公司,互相保障彼此的權益。 希望台灣的就業環境更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9.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82992067.A.F04.html ※ 編輯: oneyoung1121 (223.137.219.152 臺灣), 05/02/2023 09:51:16

05/02 11:15, 2年前 , 1F
試用期如果是約聘制 他等於不續約而以 不是解聘你
05/02 11:15, 1F

05/02 11:16, 2年前 , 2F
繼續試用就是公司暫時不想太多固定人力 所以先續約
05/02 11:16, 2F

05/03 07:50, 2年前 , 3F
勞基法沒有什麼約聘制度,這種契約都不是定期契約性質,法
05/03 07:50, 3F

05/03 07:50, 2年前 , 4F
規上沒有不續聘的條文,試用期可以看成對工作不力的舉證比
05/03 07:50, 4F

05/03 07:50, 2年前 , 5F
較容易,其他都是照資遣規定走。
05/03 07:50, 5F

05/04 00:54, 2年前 , 6F
勞基法哪一條說沒有約聘制說來聽聽
05/04 00:54, 6F

05/04 07:48, 2年前 , 7F
沒有的東西怎麼說?定期契約的定義是什麼?一般職缺的工作
05/04 07:48, 7F

05/04 07:48, 2年前 , 8F
性質有短期、季節、臨時性的特質嗎?何況約聘是公務機關用
05/04 07:48, 8F

05/04 07:48, 2年前 , 9F
詞,你把約聘定義成什麼呢?
05/04 07:48, 9F

05/04 08:56, 2年前 , 10F
約聘不是公務機關用詞, 專案性質, 短期兼職都可以用約聘
05/04 08:56, 10F

05/04 08:57, 2年前 , 11F
短期、季節、臨時性的職缺很常見
05/04 08:57, 11F

05/04 11:39, 2年前 , 12F
我說的公務機關用詞指的是約聘雇人員,廣義的公務員身分,
05/04 11:39, 12F

05/04 11:39, 2年前 , 13F
當然有其他企業會借這個詞來用,但民法勞基法是沒有這個詞
05/04 11:39, 13F

05/04 11:39, 2年前 , 14F
的,而我們以為的短期性不一定是法規認定的短期性,定期契
05/04 11:39, 14F

05/04 11:39, 2年前 , 15F
約條件很嚴格,真的沒有一抓一大把。總之,適用不合格還是
05/04 11:39, 15F

05/04 11:39, 2年前 , 16F
要走資遣。
05/04 11:39, 16F

05/04 13:47, 2年前 , 17F
首先, 約聘這二個字從來都不是法律專屬名詞, 更不是什麼
05/04 13:47, 17F

05/04 13:49, 2年前 , 18F
公務機關用詞, 應業務需要以契約定期聘用之專業或技術人
05/04 13:49, 18F

05/04 13:50, 2年前 , 19F
員從來都不是只有公務機關專屬的, 先不提私立學校教師,光
05/04 13:50, 19F

05/04 13:51, 2年前 , 20F
民間的專案契約人員就很普遍
05/04 13:51, 20F

05/04 13:56, 2年前 , 21F
只要符合勞基法第9條: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
05/04 13:56, 21F

05/04 13:57, 2年前 , 22F
作, 就可以做約聘, 最能讓你理解的例子就是農業, 你去農
05/04 13:57, 22F

05/04 13:58, 2年前 , 23F
業為主的縣市去看, 就真的一抓一大把
05/04 13:58, 23F

05/04 14:00, 2年前 , 24F
另外還有運動產業, 公司雇用運動員比賽也是約聘
05/04 14:00, 24F

05/04 14:07, 2年前 , 25F
還有船員, 代理人員(正職員工產假的代理等),外商公司雇員
05/04 14:07, 25F

05/04 14:10, 2年前 , 26F
工地人員, 稍稍 google 一下就是一大把
05/04 14:10, 26F

05/04 14:35, 2年前 , 27F
定期契約等於約聘這是怎麼推導出來的?不就是以約聘雇人員
05/04 14:35, 27F

05/04 14:35, 2年前 , 28F
的契約特性取得名詞嗎?農業是季節、運動比賽是定期性,建
05/04 14:35, 28F

05/04 14:35, 2年前 , 29F
築有時間是短期性,這些例子是定期契約沒錯,但回到原文的
05/04 14:35, 29F

05/04 14:35, 2年前 , 30F
情況,多少公司指試用期是約聘,所以三個月期滿我不續聘不
05/04 14:35, 30F

05/04 14:35, 2年前 , 31F
資遣吧,沒有違反勞基法的?
05/04 14:35, 31F

05/04 15:07, 2年前 , 32F
拿試用期說是約聘是張冠李戴的行為, 當然違反勞基法啊
05/04 15:07, 32F

05/04 15:10, 2年前 , 33F
我這裡要釐清的只是你對於約聘的定義是錯的而已,約聘從來
05/04 15:10, 33F

05/04 15:10, 2年前 , 34F
就不是公務機關專屬名詞, 我不希望有民眾被你的言論誤導
05/04 15:10, 34F

05/04 15:16, 2年前 , 35F
[以契約定期聘用之專業或技術人員] 這件事就是約聘
05/04 15:16, 35F

05/04 15:17, 2年前 , 36F
政府民間都一樣 , 不管你打去勞動局問, 或是找身邊的律師
05/04 15:17, 36F

05/04 15:18, 2年前 , 37F
法官朋友問都只會有一樣的答案
05/04 15:18, 37F

05/04 15:26, 2年前 , 38F
而私人公司或企業約聘人員一樣要適用勞基法規定
05/04 15:26, 38F

05/04 15:31, 2年前 , 39F
勞基法定期契約相關規定, 就是保障民間公司約聘人員的
05/04 15:31, 39F

05/08 11:37, , 40F
遇過延長原因是第2點的工作,工作成果達不到主管期待,不但
05/08 11:37, 40F

05/08 11:37, , 41F
被延長試用還被調到產線上,要養家面對長達半年試用期後來實
05/08 11:37, 41F

05/08 11:37, , 42F
在是心累,主管太忙沒時間帶人,我只能自己摸索,公司不友善
05/08 11:37, 42F

05/08 11:37, , 43F
,後來同意延長試用沒幾天我就不去了。(想想真後悔幹嘛簽同
05/08 11:37, 43F

05/08 11:37, , 44F
意調職)奉勸三個月過不了試用期的公司就不要再待了,表示那
05/08 11:37, 44F

05/08 11:37, , 45F
間公司真的不適合你。
05/08 11:37, 45F
文章代碼(AID): #1aK6l3y4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aK6l3y4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