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算是變相被開除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基輔羅斯進軍烏拉山以西)時間10月前 (2023/06/01 16:32), 編輯推噓1(323)
留言8則, 7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LonyIce (耀西)》之銘言: : 如題,我們是一家新創的設計公司,原本是固定月薪加分紅,去年底才創立,我也同時期加 : 入,等於是元老。 : 我負責專職設計,老闆負責跑業務,後來還有一個新進的員工也負責業務。 : 因為是新創公司,老闆說暫時沒勞健保,以後再補上,希望我能體諒,我也覺得 ok。 : 請問各位,有遇過這種工作忽然變成外包的情況嗎?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 我現在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有種好像被換個方式開除的感覺? : 還請各位給我些意見,我腦袋已經打結了。 基本上沒有勞健保已經違法, 也就是說你根本就不是受雇, 只是去友情贊助,當然也不算被開除。 -- 土鬼阜缶ㄅ口阜可.......... -- 有錢郎~講話大聲~~萬事攏佔贏~~~~冇錢郎踮在世間~講話冇郎聽~ 歹命郎~著愛打拼~不好乎人驚~啊~~~啊~啊~啊~啊~ 世間ㄟ~~~~ 世間ㄟ歹命郎為錢賭性命~~為~錢~賭~性~~~~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9.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85608327.A.5A6.html

06/01 18:22, 10月前 , 1F
有沒有勞健保 跟有沒有工作現實是兩件事
06/01 18:22, 1F

06/01 19:11, 10月前 , 2F
勞動契約很重要
06/01 19:11, 2F

06/01 19:22, 10月前 , 3F
有沒有勞健保 跟有沒有受雇是兩回事好嗎
06/01 19:22, 3F

06/01 19:27, 10月前 , 4F
若鬧上法院,會有一個聘僱事實的講究…bj4
06/01 19:27, 4F

06/01 19:58, 10月前 , 5F
告人的一方要證明自己有受雇於對方吧?
06/01 19:58, 5F

06/01 20:24, 10月前 , 6F
考勤、薪轉,工作日誌等記得保留
06/01 20:24, 6F

06/02 06:11, 10月前 , 7F
這篇完全沒有法觀念
06/02 06:11, 7F

06/02 07:50, 10月前 , 8F
人如其名
06/02 07:50, 8F
文章代碼(AID): #1aU5U7M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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