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還是"派遣"的身分,卻被"霸凌"??已刪文
朋友沒有帳號,特地幫他上來跟大家請教
朋友在A公司還是派遣的身分,雇主是B人力公司
在A公司長期被同事職場霸凌,前幾天鼓起勇氣跟主管舉發了
朋友想要用被--職場霸凌--的理由,申請"非志願性離職"
結果高層的回應是就算朋友被同事霸凌的事實成立
A公司不是雇主,只有雇主(B公司)才有權利發非自願性離職的證明
也就是跟他們A公司都沒有關係
要朋友回去找人力公司處理後續
目前朋友還在A公司工作(在職中),還沒離職
朋友是有最壞的打算就是假設下周一到A公司上班
該還的物品都還,要交接也交接完畢後,到5點就下班
((朋友順利的離開公司,也不要難為承辦離職的同事))
--->>>重點就是不要簽屬任何的文件就好<<--請教可以這樣嗎??
下周2再到勞工局申訴就好,請問這樣的程序可以嗎??
還是有更好的方式或流程呢??
特地上來請教,請對這方面比較有了解
或是過去有遇過這種案例的板友
也請多分享要如何處置,先謝謝大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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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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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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