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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勞基法問題(預扣薪水、遣散費、無勞健保)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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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題裡完全沒提到要去找勞動局...你是從哪覺得我會找錯人的?實在不懂為何這位仁兄要這樣說話,不會調監控就說不會調監控就好,問我什麼東西,那請問你又是什麼東西?如果今天權益受損的是你,聽到這話你的感受是如何?. 違反勞基法,就能讓壓榨員工的店長賠償員工損失並繳交罰款阿,不懂是一本笑話. 書是什麼意思
(還有21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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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薪水就違法,. 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僱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也就是他可以全額發給你,再跟你要回去。. 但不能在薪水中就扣掉你的薪水,去告,一定贏. 這條:處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第一次通常是9~27萬. 但是重點來了,如果這1099是你造成的損失,而你在之
(還有169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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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之前在一家超商工作,現已離職,這個月五號領到離職薪水時,發現店長實在欺人. 太甚,決定向該超商爭求所有賠償。以下有些問題,想請各位對勞基法有所了解的人士. 幫小弟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1.我知道按勞基法,店長不得預扣員工薪水,而該店店長以我找錯錢為由,扣了我1099. 元,若店長不願歸還我扣除
(還有54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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