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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ary ]
討論串[問題] 資遣後續動作 (我方認為違法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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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但碰到了還是來跟版友請教一些細節。. 時間序. 去年底有工作失誤,因而被公司申誡乙支。. 今年一月底得知有工作改善計畫須完成,截止日為2/24,. 在第一時間已跟主管說明2/24須請特休。. 2/23 確實交付工作改善計畫表的工作目標,當天下午因臨時維運事件,. 主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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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打的很多不想推文我就直接回了. 有懲處 就不能再用這個當作資遣的理由. 我先問 這裡的工作改善計畫是你工作效率不佳被提PIP績效改善計畫嗎?. 如果是 那簽了就比較麻煩. 這點很重要 GOOD JOB!. 如果你確定要申請法扶提告 勞工局這趟免不了 雖然我個人還是傾向法院調解. 在勞工局調解上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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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太擔心,你有參考 K 大文,看起來滿穩的. 你既然都已經做 4 年了,一隻申誡遠遠構不成不適任的程度. 所以你既可以打確認僱傭關係的訴訟,贏面很大. 也可以選擇跟公司和解拿一筆錢走人. 所以你要先釐清有沒有想回公司上班的打算. 路線A - 沒有想回去上班. 看公司的態度也是願意和解,那走勞工局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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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工作者,澄清一下資訊. 勞動部專案最後也是丟給法扶. 法扶就是給律師三萬。. 我都建議先走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調解,. 這時候勞工局調解可以申請一次性律師. 在會議上幫忙講話,. 之後自己找律師付五萬拿收據,. 去市政府申請律師費補助。.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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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月的定暫時處分判決直到最近才上裁判書系統,就簡單說明一下後續。. 三月中開勞工局和解,訴求恢復雇傭關係,調解失敗。. 三月底拿著調解失敗去申請法律扶助律師,. 恢復雇傭關係之訴 & 定暫時處分是不同案件都需申請。. 五月初由法扶律師向地院提出本訴及申請定暫時處分。. 七月底定暫時處分駁回,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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