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後續動作 (我方認為違法資遣)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牡蠣56)時間1年前 (2023/03/02 22:30), 1年前編輯推噓12(17535)
留言57則, 2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但碰到了還是來跟版友請教一些細節。 時間序 去年底有工作失誤,因而被公司申誡乙支。 今年一月底得知有工作改善計畫須完成,截止日為2/24, 在第一時間已跟主管說明2/24須請特休。 2/23 確實交付工作改善計畫表的工作目標,當天下午因臨時維運事件, 主管沒有找我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討論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並簽名) 2/24 請假,當天被主管告知工作權限暫時收回。 2/25 求婚成功XD 3/1 主管約談完成工作改善計畫表,討論實際達成狀況及後續改善,並簽名。 然後人資就過來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資遣我。 我主張我有工作意願,拒絕簽屬任何有關離職的相關文件,也拒絕交還工作設備。 但工作設備的部分經協調後,簽屬保證在最後工作日之前不能檢視存取我的工作電腦 的個人資訊檔案,然後交還工作設備。 公司告知最後工作日為3/11(3/10交接)並給予20天預告工資。 下個月薪資入帳3/1-3/11的薪資及資遣費。 我方告知我有意願繼續提供勞務,會在後續提出勞動調解。 3/2 依人資告知的權利向主管請3/2,3/3的謀職假。寄出不當解雇存證信函。 3/3 預計要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 或是 聲請法院行勞動調解程序。 一些問題想請教 1.法扶-勞動部專案申請條件為勞資調解失敗,版上爬文建議可以直接填具"勞動調解 聲請書狀"提出於法院,或是直接寫好勞動起訴書狀提告,兩個步驟都會讓法院先啟動 勞動調解,但由於我兩個都不太會寫,需要法扶律師的協助。 致電市府法律諮詢也是建議可以申請勞工局調解,調解失敗申請法扶律師再走一次上面流 程,這個建議是可行的嗎?因salary板友對於勞工局的評價似乎都不太好lol。 2.公司人資有私下致電詢問,是否在政府機關調解之前,可以再次與公司協商,除了復職 外可以有所補償,連是不是提出一筆錢都講出來了。應該可以不用鳥他直接走調解吧? 我主張訴求是繼續提供勞務,公司非法解雇,那如果要對價的話這筆錢該如何計算? 3.人資詢問我如果主管不需要我提供勞務的前提下,3/10的設備交接是否可以提前至3/6 答應他,會有什麼問題嗎? 4.主張希望繼續提供勞務,但人資告知有謀職假的權利,所以應該是可以請的吧? 以上,煩請解答。 另外謝謝板上各位的資訊,及kazami1110大大的SOP,受益匪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37.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77767435.A.F90.html ※ 編輯: Muri5566 (1.168.137.109 臺灣), 03/02/2023 22:31:49

03/02 23:00, 1年前 , 1F
你寫3/1經協調 所以是勞資雙方同意?如果你也同意被解
03/02 23:00, 1F

03/02 23:00, 1年前 , 2F
僱並3/11離職的方案後面何來不當解僱?如果你不同意又主
03/02 23:00, 2F

03/02 23:00, 1年前 , 3F
張要持續提供勞務,那怎麼還請謀職假(因解僱而有的補償
03/02 23:00, 3F

03/02 23:00, 1年前 , 4F
)?看不懂你要什麼
03/02 23:00, 4F
協調是指當天交還工作設備。當天有關離職相關文件我一律沒簽名。 謀職假這部分,我也請教過人資如果我希望繼續提供勞務,那怎麼會請謀職假, 人資是說這就是你的權利,不會因為我想繼續工作後續要申請勞動調解而不能請。 所以我就請了@@

03/02 23:00, 1年前 , 5F
要先調整職務 不行才資遣 直接說資遣這人資也很厲害什
03/02 23:00, 5F

03/02 23:00, 1年前 , 6F
麼都不清楚
03/02 23:00, 6F

03/02 23:02, 1年前 , 7F
如果是公司仍要直接資遣就直接告啊 人資跟主管的要求
03/02 23:02, 7F

03/02 23:02, 1年前 , 8F
一律不予回應
03/02 23:02, 8F

03/02 23:02, 1年前 , 9F
喔 對了 這時候你要開始蒐集自己工作有正常的證據跟保
03/02 23:02, 9F

03/02 23:02, 1年前 , 10F
存好自己的工作內容所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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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會的,因公司目前WFH,下周上班日都會向主管打卡上班,雖然我沒工作設備我也不 知道能做啥XD ※ 編輯: Muri5566 (1.168.137.109 臺灣), 03/02/2023 23:10:31 ※ 編輯: Muri5566 (1.168.137.109 臺灣), 03/02/2023 23:17:54 ※ 編輯: Muri5566 (1.168.137.109 臺灣), 03/02/2023 23:21:41

03/02 23:33, 1年前 , 11F
看起來是PIP後的資遣,公司應該會拿改善未達標來吵吧
03/02 23:33, 11F
我方認為公司未符合"解雇最後手段原則性", 才在討論後續的改善計畫,下一秒人資就來提資遣。 也未有輔導,教育訓練,調職(目前還是管理職-組長)等等。

03/03 00:09, 1年前 , 12F
噓你放閃QQ
03/03 00:09, 12F

03/03 00:14, 1年前 , 13F
他要用11條5款的不能勝任去資遣你就要提出客觀舉證,如果
03/03 00:14, 13F

03/03 00:16, 1年前 , 14F
只是主觀認定或是標準過高應該會敗,而且違法資遣會有記
03/03 00:16, 14F

03/03 00:16, 1年前 , 15F
錄,所以才會後來轉回來說調解復職吧==
03/03 00:16, 15F

03/03 00:18, 1年前 , 16F
一般不能勝任通常是像斷了手腳之類明確無法再適任工作這
03/03 00:18, 16F

03/03 00:19, 1年前 , 17F
種客觀認定,績效什麼的通常都是拿來唬老實人的
03/03 00:19, 17F
謝謝信心加持

03/03 00:29, 1年前 , 18F
20天預告工資, 不到三年? 留下來也是黑, 不如迎接新生活
03/03 00:29, 18F
剛滿4年

03/03 00:33, 1年前 , 19F
謀職假就請啊,反正是人資說的~
03/03 00:33, 19F

03/03 00:34, 1年前 , 20F
但因為你沒有簽名也沒有證明 覺得好像對於之後上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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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0:34, 1年前 , 21F
太好 膽你就怪人資就好了顆顆
03/03 00:34, 21F

03/03 00:34, 1年前 , 22F
但沒有簽任何文件是正確的~
03/03 00:34, 22F
樓下k大建議我別請,尷尬了qq 不過詢問人資我有意願提供勞務,還可以請謀職假嗎? 這部分都有錄音。 ※ 編輯: Muri5566 (1.168.137.109 臺灣), 03/03/2023 00:38:16

03/03 00:43, 1年前 , 23F
提出一筆錢? 那就請他拿出一年年薪來和解
03/03 00:43, 23F

03/03 00:44, 1年前 , 24F
以防萬一 3/13還是要去上班 事實上證明你的工作意願
03/03 00:44, 24F
謝謝建議,都會向主管打卡上班的。 ※ 編輯: Muri5566 (1.168.137.109 臺灣), 03/03/2023 01:12:57

03/03 01:22, 1年前 , 25F
建議你不請是為了不給對方抓小辮子 既然已經請了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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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1:22, 1年前 , 26F
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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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1:23, 1年前 , 27F
到了法院上 資方多骯髒的手段都用得出來 還是小心為上
03/03 01:23, 27F
謝謝k大建議

03/03 01:35, 1年前 , 28F
你要搞清楚前後因果順序,要資遣就是要給預告跟謀職假
03/03 01:35, 28F

03/03 01:36, 1年前 , 29F
你現在就是認為他違法資遣,然後表現留職意願,這樣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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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1:38, 1年前 , 30F
怎麼想都不會請謀職假啊,當然你同意資遣的話又是另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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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1:38, 1年前 , 31F
事了,合法請假。
03/03 01:38, 31F
好的 3/2的謀職假我就主張是被人資誤導才請(有錄音) 明天繼續打卡上班 ※ 編輯: Muri5566 (1.168.137.109 臺灣), 03/03/2023 01:58:46

03/03 02:45, 1年前 , 32F
加油
03/03 02:45, 32F

03/03 08:45, 1年前 , 33F
資方違法事實要看金額多少,小額訴訟會強制合解
03/03 08:45, 33F

03/03 09:01, 1年前 , 34F
求婚成功也要列入,笑死
03/03 09:01, 34F

03/03 09:02, 1年前 , 35F
沒能力的才會搞甚麼上法院的,會叫一個人滾一定有原因
03/03 09:02, 35F

03/03 09:15, 1年前 , 36F
請謀職假寄出不當解雇存證信函,代表接受,不是自打臉嗎
03/03 09:15, 36F

03/03 10:16, 1年前 , 37F
樓上+1,不過HR還真的聰明,我看早就處理好了
03/03 10:16, 37F
那時一打四有點緊張,還好有再來詢問大家意見。早上諮詢律師,建議我只要主張是被人 資誤導即可(我也有錄音),已告知昨天謀職假要改為特休,並於今天開始持續打卡上班。

03/03 10:42, 1年前 , 38F
慣老闆打手yesman1214 又出來打嘴炮了呢
03/03 10:42, 38F

03/03 11:34, 1年前 , 39F
35樓資方代表出現啦!!
03/03 11:34, 39F
※ 編輯: Muri5566 (27.51.105.188 臺灣), 03/03/2023 12:44:31

03/03 15:40, 1年前 , 40F
人資沒有誤導啊,公司的立場就是付費資遣,你當然“有權利
03/03 15:40, 40F

03/03 15:40, 1年前 , 41F
”請謀職假 XD
03/03 15:40, 41F

03/03 18:08, 1年前 , 42F
建議開始錄音
03/03 18:08, 42F

03/03 18:08, 1年前 , 43F
line也是可以對話錄音的
03/03 18:08, 43F

03/04 04:47, 1年前 , 44F
這版廢物真多
03/04 04:47, 44F

03/04 08:12, 1年前 , 45F
樓上老闆
03/04 08:12, 45F

03/04 11:24, 1年前 , 46F
yesman1214 您的禮品公司最近生意還好嗎 我看粉專很久
03/04 11:24, 46F

03/04 11:24, 1年前 , 47F
沒更新了欸
03/04 11:24, 47F

03/04 11:45, 1年前 , 48F
你真的想留下來嗎?
03/04 11:45, 48F

03/04 22:37, 1年前 , 49F
錄音你沒有經過對方同意,你拿出來也沒辦法當證據,而且你
03/04 22:37, 49F

03/04 22:37, 1年前 , 50F
開頭就要錄到說對方同意錄音的話開始才能算
03/04 22:37, 50F

03/05 00:30, 1年前 , 51F
誰說私下錄音不能當證據?
03/05 00:30, 51F

03/05 00:33, 1年前 , 52F
在勞資糾紛中,私下錄音以保護自己權益,未必不能當證據
03/05 00:33, 52F

03/05 01:23, 1年前 , 53F
第三者錄音拿出來才沒有效用 如果是當事者雙方沒問題
03/05 01:23, 53F

03/05 09:28, 1年前 , 54F
看起來就算留下來也是等著被弄而已吧
03/05 09:28, 54F

03/05 11:19, 1年前 , 55F
拿個一年薪資
03/05 11:19, 55F

03/07 02:12, 1年前 , 56F
拜託不要亂教 你只要是對話當事人 錄音不用對方同意 只
03/07 02:12, 56F

03/07 02:12, 1年前 , 57F
要你的使用目的是法庭舉證用 就不會有問題
03/07 02:12,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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