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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畢業季提供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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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ibin (救贖)時間10年前 (2016/07/20 23: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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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條 第二款.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針對你的問題的行政函. 勞工上班遲到時間,1個月內累計逾30分鐘部分不給工資,是否違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2年6月30日台(82)勞動二字第34335號函. 查勞工工資如係依工作時間之長短計給者,則雇
(還有752個字)

推噓-3(1推 4噓 12→)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vorysoap (ivorysoap)時間10年前 (2016/07/20 23: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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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遲到十分鐘扣幾百元,上班時坐著被發現扣幾百元,. 下班忘記打卡扣幾百元,上班沒化妝扣幾百元. 被人投訴不管對錯一律扣你幾百元這是合法的嗎?. 職場上一堆月薪22K東扣西扣變成10K不到的例子多的是. 為什麼老闆可以用這種手段控制員工而不是用減少或不給獎金. 的方式避免員工違規?. --.

推噓0(5推 5噓 8→)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uxkAKB48 (此刻吾非吾 留名天虎令)時間10年前 (2016/07/20 22: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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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我來提出反面看法. 如果跟公司(舊東家)因為勞資糾紛 鬧得不太愉快. 以後走投無路之下 想回鍋就難了. 在這個心理障礙之下 如果遇到勞資糾紛 是否要選擇吞下去QQ. 各位你們會怎麼想??.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93.242. 文章

推噓67(67推 0噓 20→)留言8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ibin (救贖)時間10年前 (2016/07/20 21:57),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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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用期間(不一定是三個月)公司請你走人要給資遣費與非自願離職,. 如果老闆要你走,記得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簽離職單,. 簽下去沒人可以幫你,沒簽都可以到勞工局調解資遣。. 另外公司要資遣你,必須要有十天的預告期或預告工資,. 不過這點倒是不用爭取...因為公司沒給會被罰三萬。(如果有去就服站申請失業
(還有272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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