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試用期滿後被分到外縣市的區已刪文

看板Salesperson (業務工作)作者 (ya)時間4年前 (2021/02/26 20: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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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去年12月在新公司報到,是業務人員,目前剛要三個月試用期滿,試用期滿 前公司表示要上課培訓跟訓後考試,所以確定錄取才會分配客戶區域,我是高雄人,也有 買房在高雄市區,而且見習階段前輩也是帶去高雄的客戶那見習,前陣子試用期筆試通過 了,結果今天通知分配到的客戶是台南跟嘉義的客戶,完全沒有高雄。 Google客戶跟我住家距離最近36公里,最遠99公里,車程每天約50分鐘到一個半小時,我 的工作性質是幾乎會都待在客戶那服務,只有拿貨才會回公司的,因為公司一開始也沒先 說明會有這種情形,合約裡面也只寫工作地點是辦公室地點,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實際 上我的狀況也沒辦法長久這樣跑,想請問如果我想向勞工局提非自願離職,是符合資格的 嗎? 還是要吞了就默默離職,也有想過是不是公司覺得試用期 表現不好故意要把我弄走,真的很無奈。 因為公告後下週就要接區了,目前覺得手足無措,還請各位大德幫忙提供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35.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esperson/M.1614342883.A.7C1.html
文章代碼(AID): #1WEEhZV1 (Sales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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