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傻瓜軟體工程師製造法」討論串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時間10年前 (2015/07/27 07:20), 10年前編輯推噓7(12536)
留言53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基本上本串內容多數判斷為跟本版無關, 本版雖然說也不禁止寫小說,但至少要明確看得出來跟軟體業有關。 請版友發表文章時還是多多注意內容跟看板主旨相關性。 如果接下來沒有改善,會用版規三處分,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12.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37952821.A.408.html

07/27 07:36, , 1F
就說是版主親兒子啦
07/27 07:36, 1F

07/27 07:37, , 2F
本版不禁止寫小說是什麼!
07/27 07:37, 2F

07/27 07:38, , 3F
連發了12篇毫無關聯的文章 版主表示:無妨
07/27 07:38, 3F
版務在這篇公告中已經做出「多數與本版無關」的裁決, 並聲明要處分了,哪來的無妨。Orz

07/27 07:42, , 4F
置底的「有關本版範圍跟走向」是你發的耶。
07/27 07:42, 4F
那你有看到底下這兩行嗎? 基本上版務對於軟體工作的討論範圍是從寬認定, 只要能夠摸到軟體工作的「內容」就算。 如果他寫小說,但能夠寫到讓大家能學到技術跟專業, 我覺得在版規允許範圍裡面啊。 我的管理原則本來就是低度管理,沒有必要不出手, 如果你覺得該禁止寫小說,有看板投票發起辦法可以用。

07/27 08:31, , 5F
公投決定如何?
07/27 08:31, 5F
我支持。 版規有發起版規建議投票活動,請多加利用

07/27 08:51, , 6F
雖然我認為那個人基本上和之前某個本尊是b的半斤八兩
07/27 08:51, 6F

07/27 08:55, , 7F
不過也不能因為他是個OO就特別針對他懲罰,但遊走版規邊緣
07/27 08:55, 7F

07/27 08:55, , 8F
,像樓上說的要新增規範當然沒錯
07/27 08:55, 8F

07/27 09:14, , 9F
都連發不知道幾篇 推文語氣又很差 寬鬆認定也太寬了吧
07/27 09:14, 9F
語氣差也得有個標準,版規是根據每個單一事件來看的, 不是根據這個人的行徑或版友喜不喜歡他來看的。

07/27 09:33, , 10F
這是小說版啊
07/27 09:33, 10F

07/27 10:08, , 11F
小說之亂
07/27 10:08, 11F

07/27 10:33, , 12F
自刪了
07/27 10:33, 12F

07/27 10:39, , 13F
是那個之前來說copy & paste比較好的人嗎?
07/27 10:39, 13F

07/27 11:09, , 14F
07/27 11:09, 14F

07/27 11:13, , 15F
問一下,版規3-I明定政治文必需要有「直接關連」
07/27 11:13, 15F

07/27 11:14, , 16F
為何要特別挑明政治文?本公告所指討論串明顯相關性更低
07/27 11:14, 16F

07/27 11:14, , 17F
為何不能用同一標準對待?
07/27 11:14, 17F
政治文是當初版友投票出來的,有其脈絡, 可以回去看當初版友投票的文章。 這串版務想公告裡面也寫了版務的確明顯過於不相關, 但礙於版務不想把標準訂到一個無法遵循的程度。 所以版務決定先提出警告,警告後再繼續這樣做就會進行處分。

07/27 11:28, , 18F
這種版規邊緣的版主也難以認定 推一下版主
07/27 11:28, 18F

07/27 11:32, , 19F
像是jobs自傳這種類型的小說就不禁止吧:)
07/27 11:32, 19F

07/27 12:09, , 20F
公投會被說網路霸凌, 要就找哪裡有人身攻擊之類的檢舉吧
07/27 12:09, 20F

07/27 12:29, , 21F
不禁小說也太誇張了吧,版規的範圍要拿捏好啊...
07/27 12:29, 21F

07/27 12:48, , 22F
其實c&p雖然很糟糕算common sense, 但是總不能說
07/27 12:48, 22F

07/27 12:48, , 23F
發文贊成的人就當作來亂的吧,還是要看看理由啊 XD
07/27 12:48, 23F

07/27 12:48, , 24F
誒我誤解penny意思了...拍寫 當我沒說
07/27 12:48, 24F

07/27 13:10, , 25F
樓上剛剛一定a過了所以改口吼XDDD
07/27 13:10, 25F

07/27 13:11, , 26F
不用a也知道這老兄是啥人物啦 純粹看錯p意思而已 XDDDD
07/27 13:11, 26F

07/27 13:33, , 27F
我先自承我有點玩脫了,但還是有點正經話想說
07/27 13:33, 27F

07/27 13:34, , 28F
敝人斗膽覺得:如果小說本身是具有寓言成分的文章,
07/27 13:34, 28F

07/27 13:35, , 29F
像Teddy那種「搞笑談軟工」類型,應該是可被大家接受的
07/27 13:35, 29F

07/27 13:35, , 30F
無獨有偶,這樣的界線非常難拿捏。就跟「做夢文」一樣
07/27 13:35, 30F
yes...這就是我的考慮。

07/27 13:35, , 31F
沒玩脫阿,有人不是"教育"你惹,有努力過就好
07/27 13:35, 31F

07/27 13:36, , 32F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然而關上的門要再打開是很困難的
07/27 13:36, 32F

07/27 14:02, , 33F
不管小說還是寓言也好 想說什麼簡單就可以了 不是寫了一
07/27 14:02, 33F

07/27 14:04, , 34F
串怕人懂 也不知道是想寫給誰看的文章
07/27 14:04, 34F

07/27 15:24, , 35F
界線拿捏是板主自由心證 但是一堆噓代表略嫌寬鬆
07/27 15:24, 35F
如果是說這篇的一堆噓(版務公告下的意見表達), 會是版務考慮標準之一, 如果你說的是 c 版友發文底下的噓(對文章的不同意見), 我要說版務不會採用噓文當任何裁決離題與否的標準。 版規有規定版友發起投票的方式, 如果真想表達意見,14 個支持不算難。 我覺得, 如果我們可以把話說得很清楚,我們就不要去猜大家的意見。 ※ 編輯: TonyQ (118.160.97.42), 07/27/2015 17:15:56

07/27 17:39, , 36F
我個人感覺. c板友已經到達亂板程度了
07/27 17:39, 36F

07/27 17:39, , 37F
此時板主應該可以主動介入 而不是被動要板友發起投票.
07/27 17:39, 37F

07/27 17:41, , 38F
不然每個人都來學c板友 板上不就一團亂了...?
07/27 17:41, 38F

07/27 17:46, , 39F
亂版就無視就好了,越陪他玩。他越停不下來的
07/27 17:46, 39F

07/27 17:52, , 40F
另外這邊的噓係指c板友.
07/27 17:52, 40F

07/27 17:57, , 41F
我不就主動介入的發表公告,請該版友停止這樣的行為嗎?
07/27 17:57, 41F

07/27 18:15, , 42F
恩恩 了解. 措辭略有不禮貌之處向您致歉.
07/27 18:15, 42F

07/27 19:03, , 43F
禮貌不是問題 我只是確定 我沒有漏掉要做的事情 XD
07/27 19:03, 43F

07/27 19:36, , 44F
個人認為版主的決定滿公正的 某c真的精神不太正常 但是尚未到
07/27 19:36, 44F

07/27 19:36, , 45F
要動到版規處置的地步 大家笑笑別理他 他自然有一天會踩到線
07/27 19:36, 45F

07/27 19:36, , 46F
的XD
07/27 19:36, 46F

07/28 00:35, , 47F
其實我還滿想看他到最後會寫些什麼的呢~ 我得她是個很值
07/28 00:35, 47F

07/28 00:36, , 48F
得分析的個案。搞不好可以弄出什麼商機也說不定 XDD
07/28 00:36, 48F

07/28 00:36, , 49F
有許多遊戲之所以成功,就是成功捕捉到人性的缺陷 :)
07/28 00:36, 49F

07/28 00:37, , 50F
覺得他
07/28 00:37, 50F

07/28 11:02, , 51F
不過爛尾了 說真的這邊已經相對寬容 給過很多機會了
07/28 11:02, 51F

07/28 11:25, , 52F
軟土深掘你沒聽過喔
07/28 11:25, 52F

07/28 12:53, , 53F
查一下那個原po的文章 都是不知所云的比喻...XD
07/28 12:53, 53F
文章代碼(AID): #1LjMirG8 (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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