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違反勞基法公司之定案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母豬教1.5號異端審問官)時間9年前 (2016/06/05 23:53),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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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有使用者來信提醒 PTT站規有明定 板規不可牴觸中華民國法律 法律位階優先原則高於PTT站規與板規 依照站規 無法開放違反勞基法之公司徵才 特此公告 關於這串討論仍可繼續 但結論因PTT站規已有規定 恕無法開放 按照原板規繼續 另有使用者提出有加班費 為打卡是否可行? 依據勞動部解釋 工作規定若有規定可不打卡 但雇主仍需紀錄勞工上下班時間 若不打卡 公司偽造上下班時間為偽造文書 以上感謝使用者之資訊提供!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3.103.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65141989.A.BA4.html

06/09 11:15, , 1F
中華民國法律是規定「1.需有加班費2.公司若違反勞基法
06/09 11:15, 1F

06/09 11:16, , 2F
則…」,法律並不是規定「任何平台不得讓違反勞基法之
06/09 11:16, 2F

06/09 11:16, , 3F
公司PO徵才文」。所以用「站規不得違法中華民國法律」
06/09 11:16, 3F

06/09 11:16, , 4F
這個理由覺得是錯誤解讀@@
06/09 11:16, 4F

06/21 00:45, , 5F
只要套用 法律並不是規定任何平台不可徵求販毒文之邏輯
06/21 00:45, 5F

06/21 00:46, , 6F
即可回推 於法不合之內容即不得刊登
06/21 00:46, 6F
文章代碼(AID): #1NL4hbka (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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