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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不想再跟新光人壽耗下去?傳輝達同意北市府建議「改用北士科T12」
共 1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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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T17,T18. 無法用第三方鑑價解決僵局,而且國稅局還沒出聲. 1,新壽並沒有實際開發,也就是沒有實體建築物,既然沒有實體建築. 何來租金及收益。. 不能認定2030年前. 一定可以完工. 這種鑑價困難度高. 2,大家忽略很重要一點. 新壽標下這地上權,沒有開發就轉讓. 就如同預售屋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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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這案子現在只剩兩件事要搞定:一是把原本的契約怎麼結束,二是價格怎麼算。森林園區不一定是沒商業模式,其實大型案子一開始都先處理都市設計、開放空間這些前置任務,真正要賺錢的配置會跟未來租戶一起做調整。對保險公司來說,長約穩定收租很合理,也不一定說要一次賣斷就是對股東最好. 價格大家用吵得很怪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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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希望 Nvidia 找其他的地. 我真的很討厭新壽這種嘴臉. 首先 那塊地的地上權怎麼來的都還很有疑問. 我不客氣的說 前市府是不是有違法給新壽圖利? 這點都還要法律驗證. 另外 地上權只有5年. 旁邊的 T16 是金仁寶集團 2023年2月8日就動工了,預計2027年完工. T16蓋了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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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局看起來新壽將會是妥妥的輸家. 如果輝達蓋在T12. 就算再T17、T18的旁邊. 新壽也不會賺爛. 1.如果把土地轉讓給其他公司行不行?. 有能力出140億盤下這塊土地的也只有輝達這種量體的公司. 重點是連輝達也不願意. 誰會願意?. 2.自己建設運營. 新壽如果有這個想法,早該準備備案,至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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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齁. 你查過資料. 就會覺得新光在T17,T18這案子. 真的很像是有人護航的情況,標公家地來空手套白狼,. 明明說好要標下來蓋建物. 但卻一直擺著不動,然後一直有動作要轉手其他公司. 來看一開始土地的取得,就被繼任政府發現疑慮. http://i.imgur.com/72uNee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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