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有關居留證到期的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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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已經爬過文了,. 可是還是很困惑~. 我的MVV已經順利換成ID,可是因為是交換學生的關係,. 居留證只有半年,雖然二月一號到期以後,還有28天的緩衝期,. 可是這個一月底我想出國玩,再回荷蘭拿行李回家,. 我知道過期了就不能入境了, 但是交換讀書只有半年,. 沒有理由留下來,這樣還可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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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下我的經驗好了,. 我是在鹿特丹的市政廳詢問的,. 那邊的回答也是這樣的狀況沒辦法申請Return Visa 如果妳是畢業生,也可以用畢業證書延長一年的居留時間找工作. 在申請後跟最後居留證下來中間,據我同學們的經驗. 是可以申請Return Visa來往返荷蘭的. 如果只是交換學生那應該是沒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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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講一下後續好了,. 後來我就按照板大給的建議. 去德國大使館申請. 結果一點問題都沒有就拿到了. 本來看申耕規定也是說. 不管拿的是三個月短期還是短期居留. 或不用VISA就可以進歐盟的. 都要隔三個月以上才能再申請. 尤其像我這種沒有要繼續讀書的人...本來還以為會被拒絕. 可是把情況解釋給她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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