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大法官談語言政策與語言環境
前幾天公布的釋字678號解釋
許玉秀大法官在她的一部協同一部不同意見書裡
稍微提到台灣的語言政策問題
本案是在講地下電台的規制問題 結果是合憲(聲請人敗訴的意思)
不過法律不是本板的重點:P
只貼該段有關語言環境的部分 提供大家參考
我個人認為 單獨一位大法官的視角也有其侷限
但有位大法官可以從不一樣(對照其他意見書)的角度去談 十分難得
地下電台不能全歸因於語言環境問題 但語言可能是因素之一
當然管制的背後暗示了更多問題
但既然原文都十分隱晦也就暫且維持板上的neutrality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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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釋字第六七八號解釋一部協同一部不同意見書」全文節錄)
曾經在一個颱風天,電視螢幕畫面從充滿雜訊到全面漆黑,剩下聲音,沒有畫面。
在一個只有電視這種娛樂設施的家庭,家裡的老人只能理解閩南語,為了繼續颱風天
唯一能夠享受的娛樂,家裡的孩子試著尋找一個說閩南語的頻道,希望起碼可以發揮
收音機的效用。
無奈在一百多個頻道中,竟然找不到一個能聽到閩南語的頻道,甚至號稱台灣台的頻
道,所播出的節目,也剛好不說閩南語。面對著一團漆黑的電視螢幕,這個孩子頓時
感到錯愕,甚至有點沮喪。
原來,在某些頻道,有一些閩南語節目,但是並沒有一個閩南語專屬頻道。(註3)
對照一百多個頻道,找不到一個頻道可以整天聽到閩南語的情形,有上百個或者甚至
數百個地下電台出現,似乎也就不足為奇。使用閩南語為傳播語言的地下電台顯然佔
絕大多數,而且都有提供聽眾參與發表意見的機會。(註4) 這讓人懷疑,是否使用閩
南語接近媒體的需求,是地下電台氾濫的根本原因?在只有三個無線電視台的時代,
接觸媒體的機會不多,對於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言在傳播管道上受到限制的感
覺,可能沒有那麼強烈,但是在有線電視普及率已經達到六成以上,(註5) 幾乎涵蓋
全國的時代,相對於語言使用人口的比例,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言與官方語言
在傳播管道上的懸殊比例,即顯得十分尖銳。
在陌生的語言環境裡,人民幾乎不能享有接近媒體權。不能聽,也就不會說。假設無
線電波使用頻率的許可管制,包括對於使用語言分配比例的限制,那麼等於限制某種
語言的傳播管道,則自然會讓某種語言的使用者成為弱勢團體。限制傳播管道,所限
制的豈止是言論自由而已?限制言論自由,所限制的豈止是言論自由本身而已?
註3 當時客語及原民電視台都還不存在。
註4 主持人還扮演異地居家陪伴的角色。參見學者:孤獨老人空中取暖,2010.1.12/
聯合報/記者周宗禎/台南縣報導;拉死忠觀眾 弄嘴花攀交情 讓你唱讓你聽,
2010.1.12/聯合報/記者周宗禎/巡迴採訪。
註5 NCC:全台灣有線電視普及率約62.08%,2007.11.14/經濟日報/記者余麗姿/
台北報導。http://www.nccwatch.org.tw/news/20071115/5803,最後瀏覽: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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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政策問題不是我國才有的問題。
不過在台灣,問題討論常常引導到奇怪的方向去,
進而導致問題失焦,泛政治化,且/或流於指控。
以我個人意見而言,
任何非官方或弱勢語言的平等或復興,
如果靠沒有活力、沒有民眾基礎的專屬電視台,是無法達成的;
甚至劃語言區的方式都可能適得其反。
但是有使用語言的平台是很重要的!
不管是對於文字推行、強化應用、消除偏見都非常有益。
媒體頻道要發揮上述作用,必須有一定的民眾基礎,
而不能只變成老人台。(雖然連讓老人家能夠全天收看都已經不可得)
相對照於我的客家同學和她/他們的家人們
蠻多都已經通過或有打算準備客語認證考試的時候
一方面閩南語認證也才剛剛起步,
一方面主張鶴佬語不需要特別受到關注的聲音才時有所聞
客觀上,客家語與原住民諸語的狀況更加弱勢,
就使用人口而言,鶴佬語也真的佔了大多數(雖然正在改變)
但這中間到底怎麼看待鶴佬語政策,是我們必須再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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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7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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