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合理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是這世界太瘋狂)時間12年前 (2013/07/16 17:5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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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S)目前為某小學約聘教師 今年暑假學校有開設舞蹈班教小朋友跳舞 因為S有在練舞蹈,所以學校請她來教課 當初有談好時薪、上課時數各是多少、一周上幾天課(但是S與學校並無簽合約) 後來S因為私人因素,課程需延至8月才能接續上課(7月已上過幾天) 結果告知校長後,校長卻說太晚讓他知道了(沒有提前幾天先告知) 不准她延期。說是已經跟縣府申請上課期間的護理人員了,如此延期會打亂行程 縣府那邊重跑流程會很麻煩;校長並說,如果S執意要延期,那申請護理人員的費用需幫忙出3,000元,然後還說時薪要下調100元。 其實教小朋友跳舞並無危險動作,頂多是小朋友事後會覺得肌肉酸痛,會想噴噴肌樂,校長申請護理人員算是比較小心謹慎(意即若不小心發生意外,至少有護理人員在場,無行政疏失之虞) 但校長卻用此事一直為難S,不僅要扣薪3,000,還要調低時薪,這樣合理嗎? 雖然一開始是說要7月上課,但硬不準人家請假延期這樣也有點說不過去吧?最後還是會把總時數補齊的,真有需要嚴重到態度那麼硬嗎? 所以想請問一下,校長這種要求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45.66

07/20 03:29, , 1F
當老師就是不能請假,因為補課很麻煩。
07/20 03:29, 1F
文章代碼(AID): #1HvHXO0f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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