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合理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3/07/17 11: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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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朋友這件事情無法自行解決的話, 建議您向勞工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行政機關申請調解, 由中立第三方協助雙方達成均可接受的方案。 勞資爭議調解說明如下: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9225bee 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 :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ro?page=49363635 ※ 引述《ff100021 (是這世界太瘋狂)》之銘言: : 我朋友(S)目前為某小學約聘教師 : 今年暑假學校有開設舞蹈班教小朋友跳舞 : 因為S有在練舞蹈,所以學校請她來教課 : 當初有談好時薪、上課時數各是多少、一周上幾天課(但是S與學校並無簽合約) : 後來S因為私人因素,課程需延至8月才能接續上課(7月已上過幾天) : 結果告知校長後,校長卻說太晚讓他知道了(沒有提前幾天先告知) : 不准她延期。說是已經跟縣府申請上課期間的護理人員了,如此延期會打亂行程 : 縣府那邊重跑流程會很麻煩;校長並說,如果S執意要延期,那申請護理人員的費用需幫忙出3,000元,然後還說時薪要下調100元。 : 其實教小朋友跳舞並無危險動作,頂多是小朋友事後會覺得肌肉酸痛,會想噴噴肌樂,校長申請護理人員算是比較小心謹慎(意即若不小心發生意外,至少有護理人員在場,無行政疏失之虞) : 但校長卻用此事一直為難S,不僅要扣薪3,000,還要調低時薪,這樣合理嗎? : 雖然一開始是說要7月上課,但硬不準人家請假延期這樣也有點說不過去吧?最後還是會把總時數補齊的,真有需要嚴重到態度那麼硬嗎? : 所以想請問一下,校長這種要求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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