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合理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12年前 (2013/07/24 11: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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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問題經詢問全國就業e網顧問,顧問回覆如下: 契約是經雙方當事人之合意而成立,故有關契約內容之變更也應經雙方當事人之合意,不 可由一方而為契約之變更。 案例中學校為暑假期間開設舞蹈班而約聘教師,其有關之上課期間、時數及約聘之薪資等 ,既經雙方當事人之合意,若有變更,也應再得他方當事人之同意。 至於當事人無法依原有之約定期間授課時,可否扣減薪資,首先應視實際授課時數有無減 少,當授課時數仍依原有之約定時,則應再視雙方當事人有無扣減薪資之特別約定,若無 扣減薪資之相關約定時,學校亦不得任意扣減暑期約聘教師之薪資。 ※ 引述《ff100021 (是這世界太瘋狂)》之銘言: : 我朋友(S)目前為某小學約聘教師 : 今年暑假學校有開設舞蹈班教小朋友跳舞 : 因為S有在練舞蹈,所以學校請她來教課 : 當初有談好時薪、上課時數各是多少、一周上幾天課(但是S與學校並無簽合約) : 後來S因為私人因素,課程需延至8月才能接續上課(7月已上過幾天) : 結果告知校長後,校長卻說太晚讓他知道了(沒有提前幾天先告知) : 不准她延期。說是已經跟縣府申請上課期間的護理人員了,如此延期會打亂行程 : 縣府那邊重跑流程會很麻煩;校長並說,如果S執意要延期,那申請護理人員的費用需幫忙出3,000元,然後還說時薪要下調100元。 : 其實教小朋友跳舞並無危險動作,頂多是小朋友事後會覺得肌肉酸痛,會想噴噴肌樂,校長申請護理人員算是比較小心謹慎(意即若不小心發生意外,至少有護理人員在場,無行政疏失之虞) : 但校長卻用此事一直為難S,不僅要扣薪3,000,還要調低時薪,這樣合理嗎? : 雖然一開始是說要7月上課,但硬不準人家請假延期這樣也有點說不過去吧?最後還是會把總時數補齊的,真有需要嚴重到態度那麼硬嗎? : 所以想請問一下,校長這種要求合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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