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例假及休息日日期可徵得勞工同意更動,每7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7/01/19 13: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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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假及休息日之安排,以每7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的起訖,由勞雇雙方議定,並依曆 日連續計算,不因跨月而重新起算,且不得任意調動。 2.例如勞雇雙方約定星期一至星期日為一週期,以106年為例,每一週期依序為1月23日至 1月29日、1月30日至2月5日。但如約定以星期日至星期六為一週期,則每週期依序為1月 22日至1月28日、1月29日至2月4日。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例假及休息日日期可徵得勞工同意更動,每7日的週期起迄是否也可以任意調動呢?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84802190.A.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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