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一例一休通過後,老闆可否少發獎金,將年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7/01/26 11: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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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 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2.有關特別休假、加班費及休假日等規定,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年終獎 金福利性質的概念不同。 3.勞工的工資、獎金或福利等,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如要將勞動契約內的年 終獎金改為年終獎勵金,應該由勞資雙方協商,雇主不可以單方面變更。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一例一休通過後,老闆可否少發獎金,將年終獎金改為發給特休工資及加班費之年終奬勵 : 金?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223.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Jobs/M.1485400941.A.48C.html
文章代碼(AID): #1OYMjjIC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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