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勞工因公受傷,雇主是否應補償其掛號費?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
抵充之。惟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醫療給付不包括掛號費。因此,勞工因職業
災害受傷,其所需之掛號費,應由雇主負擔。
資料來源:勞動部
※ 引述《revelation (加油!)》之銘言:
: 勞工因公受傷,雇主是否應補償其急診掛號費及後續醫療門診掛號費之醫療費用?
: 大家知道答案嗎?
: 如果知道的話,歡迎分享您的答案。
: 版主會再公布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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