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縣市合併後 戶籍地分數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滿滿活力)時間15年前 (2011/02/28 15:3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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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老師 去年縣市合併後 戶籍地 工作地的分數怎計算? 舉例而言 我先生在高雄縣工作 經縣市合併後 配偶戶籍地分數變成大高雄通用嗎 亦即 我可以拿高雄縣配偶工作地分數 填寫高雄市學校 兩區域分數是一樣的嗎? 我有做些功課:從99年會議紀錄找出相關資料 請見下方 案由四十八:99年12月25日部分縣市整併為直轄市,致使行政區域之劃分有所變動,建請縣市合併升格之縣(市)應以整併後之行政區域為積分採計之基準案,請 討論(提案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說 明:茲為因應99年12月25日起臺中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 市整併,原屬不同縣(市),現已整併為同一直轄市,其原 行政區域之教師申請介聘,建請應以整併後之行政區域為積 分採計之基準。 辦 法: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升格之縣(市),其申請介聘教師積分以整併後之行政區域為採計基準。 決 議:照案通過。 請教各位前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40.170

02/28 17:18, , 1F
你老公不在高雄縣工作了,而是高雄市吧
02/28 17:18, 1F

03/01 09:16, , 2F
今年縣外介聘只有高雄市,所以分數算在高雄市...
03/01 09:16, 2F
文章代碼(AID): #1DQr4L67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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