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傷假遭人事刁難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還是很在意)時間14年前 (2011/11/08 20:36), 編輯推噓13(13015)
留言28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敝人在新北市國小擔任教師 上周二早上出門上班時 在路上發生擦撞 左膝有大傷口的挫傷 此事故有員警處理(有事故單) 也直接坐救護車到醫院 接受治療包紮(有醫院證明) 因為當天情況緊急 想說來不及請假 所以我也就強忍著傷痛 帶著傷勉強上了一天的班 隔天星期三早上 我看傷口不太對 有發炎紅腫且滲血和組織液 才緊急跟學校報備 到醫院回診 並請醫院開立請假證明 醫院開立"宜休養一周"的證明 學校便幫我找好了代課 要我好好養傷 結果今天 我拿著單據去跟人事申請公傷假 卻遭到人事的質疑和刁難 人事先說 "妳看起來還好~ 如果是坐辦公桌這樣的假就絕對不會過... 妳不是音樂科任嗎? 音樂老師不都坐著彈琴而已" 諸如此類的話 各位都是老師 也知道哪一位老師可以從頭坐著到尾?! 說完後說 "妳事發當天 有來上班 就表示妳是可以行動自如的 所以這假應該只算是病假....." 我說我當天並沒有想要請這樣的假 是隔天傷口惡化 醫生建議我休養 不宜走動 更無法上下樓 他便堅持我的假很有爭議 他還在我的假單上寫上 "請主管單位評斷請假之爭議" 順便酸我說也沒傷到骨頭沒開刀沒縫合 後來我拿著假單去給校長和教務主任 校長主任都很驚訝 說"蛤 妳確定妳明天可以來上班??" "要不要多休養幾天?" "不行的話真的沒關係" 一想到人事的嘴臉 我真的是滿肚子的委屈和怒氣 後來我打給我一位 在人事行政局上班的朋友 他說我的假是沒有問題的 並給了我一位科長的電話 說如果人事真的刁難就打給這位科長 他會幫我處理 但我本身並不想弄成這樣難看 請問各位我的假真的有爭議嗎 人事核准後 還需要向上呈報到哪去嗎 如果不用 校長的態度都這麼通融為甚麼人事還要刁難我 還說了這麼多羞辱人的話 人事現在咬定我事發當天有來上班 所以應該沒甚麼事情 不太願意幫我核公傷 我簡直欲哭無淚 真的很想投訴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247.29

11/08 20:49, , 1F
人事主任也是有上級的 可直接找縣府
11/08 20:49, 1F

11/08 20:49, , 2F
人事每年都會有考核 會有問卷 就捅下去吧
11/08 20:49, 2F

11/08 20:50, , 3F
都有醫院證明了 還這麼刁難= =
11/08 20:50, 3F

11/08 20:57, , 4F
他嘴巴說歸說,沒有真的刁難你(他也無權刁難你)
11/08 20:57, 4F

11/08 20:57, , 5F
重點是校長核定即可,人事(主任)....當不存在即可
11/08 20:57, 5F

11/08 21:05, , 6F
他還需要把我的假上呈去哪嗎??講得好像上面核不了@@
11/08 21:05, 6F

11/08 21:09, , 7F
妳假單寫了,該準備的資料準備了,人是說難聽點,
11/08 21:09, 7F

11/08 21:10, , 8F
只是辦事員,合不合准,權力在校長
11/08 21:10, 8F

11/08 21:28, , 9F
給那位機車的人事難看就對了
11/08 21:28, 9F

11/08 22:26, , 10F
這人事自以為是醫生嗎?
11/08 22:26, 10F

11/08 22:54, , 11F
投訴他啊~自己的權利不自己維護要靠誰?
11/08 22:54, 11F

11/09 00:00, , 12F
校長都說這樣還來上班嗎? 沒道理呈到校長那不給過吧
11/09 00:00, 12F

11/09 09:14, , 13F
假單先遞出去,不給過就去跟校長"搗",再不行再打電
11/09 09:14, 13F

11/09 09:50, , 14F
校長簽了那就當人事是在亂吠就好...
11/09 09:50, 14F

11/09 11:38, , 15F
好像看過部分人事常這樣耶…
11/09 11:38, 15F

11/09 13:04, , 16F
我高中老師出車禍當天也是若無其事來上課呀
11/09 13:04, 16F

11/09 13:05, , 17F
結果當天下班後他整個內傷發作出來 隔天就去醫院躺了
11/09 13:05, 17F

11/09 13:05, , 18F
三天
11/09 13:05, 18F

11/09 13:06, , 19F
如果人事一直拿妳當天有上班這件事來刁難妳
11/09 13:06, 19F

11/09 13:08, , 20F
那就問他運動完肌肉是馬上酸痛 還是隔天才最酸痛
11/09 13:08, 20F

11/09 13:28, , 21F
樓上的案例不對
11/09 13:28, 21F

11/09 13:40, , 22F
回家之後才去看醫生,按照規定,學校確實可以不認帳
11/09 13:40, 22F

11/09 14:13, , 23F
樓樓上的案例的確是錯的 不過這篇原PO有直接就醫
11/09 14:13, 23F

11/09 14:13, , 24F
所以真的是人事刁難無誤
11/09 14:13, 24F

11/09 19:41, , 25F
沒有當天就醫在人事法規確實是暫不住腳,不過你就寫
11/09 19:41, 25F

11/09 19:42, , 26F
簽呈上去,請校長跟教育局去核吧
11/09 19:42, 26F

11/09 19:43, , 27F
公傷假不是人事的權限,你要送件他還是得幫你送
11/09 19:43, 27F

11/10 07:50, , 28F
樓上 原PO有寫馬上就醫 只是沒請假隔天才請
11/10 07:50, 28F
文章代碼(AID): #1EkI97Ps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EkI97Ps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