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有明文規定 不能公布獎懲名單嗎?
謝謝大家提供方向
剛剛上google 找了一下
關鍵字搜尋 "個資法 教育行政"
就看到一個 ptt檔
檔案說明是 教育部100 年度提升校園資訊安全服務計計畫
裡面有提到
Q9. 在公告欄上公告曠課學生名單(學生姓名、學號)有違反個資法嗎?
Ans:有關獎懲應符合學校辦理教育行政之目的,公布並不違反個資法。
所以應該沒問題 不過如果有清楚一點的法條
應該會更好!
※ 引述《maddman (端木雲殤)》之銘言:
: ※ 引述《puph (真冷...)》之銘言:
: : 今天公布了最新的獎懲名單
: : 特殊名單 有將座號姓名刪除(例如 大過 或 討論黃色笑話)
: : 主要是讓學生知道 學校對犯錯同學的罰責
: : 今天突然有老師反映 說有規定不能公布
: : 我上網搜尋了一下 似乎沒有看見這樣的條文
: : 想請教老師們 有聽過這樣的事情嗎?
: : 謝謝!!
: 這個問題很有趣
: 早在四五年前我就曾經在市府級的會議遇到上級提出這個問題
: 說為了顧及學生隱私,不應該公布被懲罰學生的姓名
: 原本在場的生教組長也都緘默不表示意見
: 突然,一個主任說:如果不公布被懲罰者的姓名
: 那麼,銷過辦法上的「公布後三星期內使得銷過」就沒辦法進行了
: 然後,又在一陣沈默後,這個要求就沒有人再提出了
: 當然,我這個故事已經過了四五年(甚至更久)是不是有參考價值,我就不清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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