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輔導相關:認輔制度V.S個案轉介
基本上這兩個應該分開來看
因為有些導師或科認也會有個案認輔,所如果當成一件事的話,
那輔導教師跟導師都做同樣的事情(導師會心理不平衡吧)。
可以建議個案認輔把他視為一級輔導(由導師、科任執行)
至於二級輔導則是由輔導教師執行。
至於何者需要在一級,何者需要轉介二級,
則可以由輔導主任界定,如果老師還有意見則可以在行政會議開會討論決定。
畢竟一個輔導老師一個學期接的個案是有上限的,
一般是減一節課就上一節課的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一節換一節),
國小一週減2節,就上2節輔導相關課程。
國中兼認輔導教師減10節,就上10節課。
專任就上科認的節數。
以上是大致上可以這樣執行的方法,但是各校不一樣,並沒有統一規定。
原因可以看 17662篇 #1EqR_47T 的文章。
ps.輔導教師最好做一個諮商同意書,所有要轉介二級輔導的案子,都要寫同意書,
個案、家長都要同意才行。
※ 引述《tulipym (美麗晨曦)》之銘言:
: 想請問:
: 就我所知到的「認輔制度」與導師轉介個案給輔導教師,
: 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
: 但好像很容易被混淆,
: 不知道一般學校的輔導室,
: 這兩部分有分的很清楚嗎?
: 比如有什麼既定的機制之類的、又或者是轉介單或輔導記錄有不同格式...之類的。
: 想參考其他學校的作法,
: 讓自己更清楚,
: 也希望自己學校的輔導室更能服務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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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pik 來自: 203.70.222.138 (12/12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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