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輔導相關:認輔制度V.S個案轉介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capik)時間14年前 (2011/12/12 00: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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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兩個應該分開來看 因為有些導師或科認也會有個案認輔,所如果當成一件事的話, 那輔導教師跟導師都做同樣的事情(導師會心理不平衡吧)。 可以建議個案認輔把他視為一級輔導(由導師、科任執行) 至於二級輔導則是由輔導教師執行。 至於何者需要在一級,何者需要轉介二級, 則可以由輔導主任界定,如果老師還有意見則可以在行政會議開會討論決定。 畢竟一個輔導老師一個學期接的個案是有上限的, 一般是減一節課就上一節課的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一節換一節), 國小一週減2節,就上2節輔導相關課程。 國中兼認輔導教師減10節,就上10節課。 專任就上科認的節數。 以上是大致上可以這樣執行的方法,但是各校不一樣,並沒有統一規定。 原因可以看 17662篇 #1EqR_47T 的文章。 ps.輔導教師最好做一個諮商同意書,所有要轉介二級輔導的案子,都要寫同意書, 個案、家長都要同意才行。 ※ 引述《tulipym (美麗晨曦)》之銘言: : 想請問: : 就我所知到的「認輔制度」與導師轉介個案給輔導教師, : 這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 : 但好像很容易被混淆, : 不知道一般學校的輔導室, : 這兩部分有分的很清楚嗎? : 比如有什麼既定的機制之類的、又或者是轉介單或輔導記錄有不同格式...之類的。 : 想參考其他學校的作法, : 讓自己更清楚, : 也希望自己學校的輔導室更能服務周到。 -- ※ 編輯: capik 來自: 203.70.222.138 (12/12 00:25)
文章代碼(AID): #1EvDarZw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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