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超額教師調動後積分保留問題...已刪文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重新來過)時間14年前 (2012/07/09 23:38), 編輯推噓6(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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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屏東縣曾經被超額過的教師 依據"屏東縣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實施要點" http://ppt.cc/mAcY (原址太長,所以我縮了網址) 在第十點第一句就提到:"超額調出之教師其積分得以保留" 原本我和大部份的人一樣,對這句的解讀應該是超額教師的積分可以全被保留 所以一直以為被超額出去的老師以後萬一要縣內介聘或再度被超額時 積分計算方式為:當年被超額時的積分+在新學校累積的積分 舉例來說,若當年被超額時是50分,在新學校待了5年累積40分 那總分就是50+40=90分 沒想到今年我提縣內介聘時,教育處說超額教師的積分並不是如此計算! 超額教師被保留下來的只有年資,考核及獎懲等3項積分 至於研習積分是有年限的,不管你有沒有被超額,通通只有採計5年內! 就是包含今年在內總共5年! 舉例來說,如果當年你被超額時研習總時數是595小時,換算起來為17分 在新學校待了5年,這5年中累積了175小時,換算起來是5分 這樣在研習積分項目加上之前保留的積分應可得17+5=20分(上限為20) 但,這樣是錯的! 正確答案是只有5分 因為教育處說研習時數只採計5年內 依教育處的計算方式,因為在新學校剛好5年,所以只能得到5分 超額時所得的研習17分因為已經超過5年,所以通通不能採計! 但讀完整份"屏東縣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實施要點" 裡面完全沒有提到積分保留只能保留年資,考核和獎懲 完全沒有提到研習進修積分只能保留5年內的 翻遍教育處這幾年的公告,也完全沒有提到相關規定 當我對此提出質疑時,教育處給我的答案是.... 實施要點中,對超額調出之教師其積分"得"以保留,而不是"應"以保留 這句話的意思是.... 超額教師的積分保留方式是"可以"幫你保留,但不是"一定"要幫你保留.... 原來...原來這裡面有這麼深的含意! 我只是一個小小老師,完全沒有想到竟然可以這樣玩! 因此以上面的例子來說,當中的15分就在教育處沒有明確寫出的辦法中消失了! 我質疑在沒有明文規定下這樣做,老師的權益豈不是被犧牲? 處裡給的回答是:"我們對每個老師都是如此處理,所以沒有犧牲的問題,很公平" 公平?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 那乾脆超額老師的年資,考核及獎懲也都採計5年內 反正大家都一樣處理,這樣是不是也很公平? 事先沒有明文規定,只寫了一句"得"以保留 等到超額老師真正要調動時,才驚覺原來並不是如文字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 要保留幾年,要保留幾項 簡單來講....條文寫了又怎樣,一切都是教育處說了算! 聽完教育處的解釋後,我只感到深刻的悲哀.... 文字遊戲在此真是發揮到了極致! 不曉得其它縣市對於積分保留這點是否也是如此採計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51.193

07/09 23:39, , 1F
教育處的說法是正確的 超額教師的確是只有保留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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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23:40, , 2F
獎懲及考績 研習的部分不予保留或只算到5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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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不是超額教師 在縣內介聘完以後 是全部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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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超額教師被超走 不見得是壞事 有可能是福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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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和屏東一樣,研習只算五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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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0:49, , 6F
高市獎懲、考績、研習也是採計五年內,且皆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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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五年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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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5:40, , 8F
研習時數算終生有效還是五年內都可以說出支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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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5:43, , 9F
但不可能發生別人採計五年,你採計終生(超越五年)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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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5:44, , 10F
法,如果是一年前,你的分數剛好是前校(未過期)+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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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簡單講就是研習分數過期了,跟你有沒有被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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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動無關,過期規定一視同仁並沒有對你造成個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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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文字遊戲的並不是教育處,而是想利用字面上的規定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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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解釋的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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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你的解釋後,我只感到深刻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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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遊戲在此真是發揮到了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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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作業流程也因您而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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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近五年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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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既然是"得"以保留 能幫你保留就要心存感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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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超額過的都知道 一字之差有多可怕 是你自己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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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會以為研習積分可以保留,就坐看人家每年搶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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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58, , 22F
地參加秒殺研習,自己快樂的在家放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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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59, , 23F
如此一來也太粗心,只能再拼幾年囉…5跟20,要比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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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0:08, , 24F
禿然想到..縣外的研習分數最高分也才10分吧 35hr=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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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57, , 25F
J大...我們縣內研習是35hr=1分,上限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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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58, , 26F
謝謝上面幾位大大的回應,看來大部份的縣市對超額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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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58, , 27F
保留都有類似規定,只是屏東縣沒有清楚寫明,不過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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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59, , 28F
這一回,對於積分保留這項有更深了解,也知道以後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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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4:59, , 29F
要逐字留心,一字之差就差很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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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5:00, , 30F
另外想請教上面噓文的f大,我只是來ptt問個問題,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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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作業流程會因我而延誤??若您指的是昨天縣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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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則,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是出什麼問題!若您是處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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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還請告知.但若您不知發生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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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我來這邊問問題,就莫名其妙的把罪名安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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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5:04, , 35F
我非常無法接受!請道歉!!
07/10 15:04, 35F
文章代碼(AID): #1F-lhsci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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