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三生嗆師、偷對講機 母含淚同意送法辦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請支持“姓名權”平等!)時間14年前 (2012/01/23 17:00), 編輯推噓4(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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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崑福、潘欣中/屏東報導】 2012.01.22 02:41 am 「老師你太吵了,閉嘴!」林姓國三生動輒嗆罵老師,為掌握教官動態避免搗蛋被抓,涉 嫌偷走教官無線電對講機,校方忍無可忍,與林母溝通後報警,警方依竊盜、恐嚇等罪函 送少年法庭。 14歲的林姓國三生,去年暑假轉到屏東一所綜合高中就讀,上課不專心,我行我素,想睡 就睡,想講話就講話,完全無視老師存在,有時老師說他一句,「他就回嗆一句」,還口 出穢言,甚至恐嚇老師,再講一句就要打人。 不止班導師束手無策,其他課任老師也很頭痛,找高中部的教官協助輔導也沒有用;校長 找他談話,他就破壞學校設施;教官糾正他的偏差行為,他竟侵入電腦教室,破壞電腦設 備報復,造成師生無法上課。 為掌握教官在校動態,林姓學生還涉嫌偷走教官巡視校園時使用的無線電對講機,以便隨 時了解教官對話內容,避免搞破壞時被發現。 校方表示,林來自單親家庭,由媽媽帶大,原在台北市就讀,因打架、抽菸、衝撞老師等 偏差行為不斷,媽媽去年狠下心,帶孩子轉學到屏東,希望鄉下的純樸環境能改變孩子。 校方報警後也通知他的母親到校,林母原還替孩子求情,「不希望留下汙點」,校方說明 「愛之適以害之」,不能再縱容,林母含淚同意。 【2012/01/22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861515.shtml -- 取/用/住公婆血汗錢的媳婦 vs. 養女--> 兩者的行為 + 處境--> 竟十分"雷同"??? 1.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別丟給夫家人(養)!╮(﹀_﹀")╭ 2. 我是女生:(婚前+婚後)不取/用/住公婆一毛,不侵害大小姑任何權益一毛!!! 解決性別不平衡問題--> 雙姓--> 雙姓執行越徹底--> 性別不平衡問題越少!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和笨女人結婚, 不用太高興; 因為: 沒有聰明媽媽, 哪來聰明小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2.32.25 ha97:轉錄至看板 studyteacher 01/23 17:00

01/23 17:03, , 1F
又是教母文 不過~~這種未成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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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7:03, , 2F
事實上就算上了法院 也沒有案底 政府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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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7:03, , 3F
的保護 真的是100分~~超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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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7:41, , 4F
所以該送就要送,不用因擔心會讓他們留案底而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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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8:48, , 5F
這個單親媽媽算是有理性,要是恐龍的話,就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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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8:49, , 6F
標題肯定是:放棄學生,校方居然報警。人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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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0:27, , 8F
標題下得好像要母親同意才能送辦,學校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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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0:35, , 9F
學校是可以直接送辦,不過如果被爆媒體,恐怕會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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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0:35, , 10F
粹的教育部訓到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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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0:49, , 11F
於法學校當然可以直接送辦,但這個社會民粹到學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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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0:51, , 12F
法送辦都要像小媳婦賠小心似的小心翼翼,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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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1:55, , 13F
請交給人本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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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6:30, , 14F
連教官都被搞了,不要再有教官進駐國中就可以鎮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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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6:30, , 15F
想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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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8:35, , 16F
教母這種程度,你跟他說什麼她都看不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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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7I6H6L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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