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接行政的問題請益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時間14年前 (2012/07/14 02: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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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kimi (nokimi)》之銘言: : 原po當導師當的好好的 : 暑輔正要上到一半~ : 剛被通知要接訓育!!!!!大驚!!!!!! : 想請教大家有無要分享的和注意的地方 : 煩請指點或經驗分享~ : 萬分感謝~ : (學校是南部中型完全中學共約50班。) : ps.目前薪俸等級370可以休假幾天啊? : 這部份沒接過不太懂~ : 先感謝各位先進指點! 根據教師請假規則(教育部101年4月27日臺參字第1010071923C號令修正發布) 第八條 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給,服務年資滿 一學年者,自第二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學年者,自第四學年起,每學 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學年者,自第七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學年者 ,自第十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 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教師於學年度開始一個月以後到職,並奉派兼任行政職務者,於次學年續兼時,得按 到職當學年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第三學年以後續兼者,依前項規定給假。 除初任教師外,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未滿一學年者,當年之休假日數依第一項規定按 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 ,以一日計。 私立學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休假,由各校自行定之。 來源:http://ppt.cc/pU4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21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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