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小鐘點代課老師是否需課稅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12/02 13:2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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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kawasaki (愛川崎)》之銘言: : 請問各位~ : 非正式教師.而是課稅配套所聘的鐘點代課老師. : 所領的鐘點費是否也需納入薪資所得而報稅呢? : 記得之前在學校好像有看到公文說不用. : 不過網路上找不到相關資訊. : 只找到正式教師若有代課.算薪資所得. : 另外如果有另帶攜手計畫. : 攜手的鐘點是否免稅? : 先謝謝大家~ 有所得就要納稅 → 基本大前題 但是綜合所得稅有免稅額與扣除額 如果薪資所得總合扣掉免稅額與各種扣除額之後為負的 就不需要交稅金 之所會有課後輔導不用課稅 是因為視為"加班" 所以免稅 但 這是指編制內的教師或是學期或學年的代課教師 鐘點教師應該要納稅 因為不具備"加班" (時薪性質) 這有一篇南區稅務局的文章可以參考 http://www.ntas.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251/7867115517314269961 稅務新聞 國小教師加班費性質鐘點費免稅規定   嘉義縣某國民小學陳小姐問: 本校辦理「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之 「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給付教師之課後鐘點費是否應列入所得 課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 自101年 1月1日起國小教師於學校下班時間(不含假日及寒暑假輔 導課)執行上述方案所領取之課後鐘點費,每月合計不超過70小時者 ,可免列入薪資所得課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前述教師免稅之課後鐘點費有一些限制條件:   一、該輔導時間須在學校開學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下班時間,即下午 四點以後(第八節課起)。假日(每週週六至週日、國定假日 )及寒暑假輔導課不適用前述免稅規定。    二、教師資格須為學校正式編制內教師或學校聘任學期或學年制之 代課教師。如係臨時由校外遴聘之按鐘點給付之代課教師亦不 適用前述免稅規定。    該分局另說明國小教師下列之鐘點費,亦可適用上述70小時免稅之 規定(限制條件亦同):    一、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人員鐘點費。    二、兼任原校附設補校之教師鐘點費(以「中小學兼任及代課老師 鐘點費支給基準」給付為限)。    三、依據「教育部推動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給付教師之鐘點費。     新聞稿聯絡人:第二課顧課長 -- 神啊.... 如果我砸錢買KTR機車 你就把KIWI妹送我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65.196

12/02 18:58, , 1F
謝謝你
12/02 18:58, 1F

12/02 20:14, , 2F
不客氣 鐘點教師很辛苦 擠出時間看書 一起拼正式吧!
12/02 20:14, 2F

12/03 19:38, , 3F
借問一下:那四點前的攜手要課稅囉?
12/03 19:38, 3F
文章代碼(AID): #1GkkPQF3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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