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為什麼介聘總是有破局?
很高興看到這篇文章從另外一個比較理性的角度看介聘反悔這件事,
原文角度是從教師私人情境(一時想不到更好的名詞)分析反悔的原因,
但是不是有另外制度面的問題呢?
(以下較偏 國/高中介聘討論,或許不適用小學。)
※ 引述《FT6034 (耐心等待)》之銘言:
: 介聘成功後反悔,除了記過,還有十年不得調動的懲處,
: 一個老師一生中可以反悔幾次?為什麼還會有老師想反悔?
: 請看以下狀況:
: 狀況一、 夫妻互調,只求兩人能在同一縣市,所以兩人都成功,必然出現一方放棄
: 狀況二、 人生遭逢變故,就像你有急著調回去的理由,
: 其他人也可能臨時遇到不得不留下來的理由,即使留下來是要受懲罰的
: 狀況三、 爛人一個,調成後才覺得現在的學校/縣市好
所謂的制度面問題是,介聘老師可能會考慮到,但是無從知悉判斷的,
但明明制度可以解決的問題。
或許可以簡化為上述的" 狀況三"
但是不是有一些狀況,如果制度更透明、更清晰,
是否有機會讓老師在填介聘志願時,
可以減少教師個人的判斷,而減少反悔的情形,
而所謂的制度面,目前想到的有:
狀況三:調成後才覺得現在的學校/縣市好
1.超額
2.補校 完全夜間授課、部分夜間授課、日夜間混合排課等
3.完全中學國中 聘/高中聘、部分國中部授課、部分高中部授課等
4.綜合高中 部分職業課程、部分學術課程等
5.接任行政
上述資料呈現並不困難,現行聯招教師甄選缺額都已有呈現上述資料,
是否有可能介聘也同樣呈現這些資料減少事後媒合後才發現現在學校/縣市好的情形。
又比如:
狀況一、夫妻互調,只求兩人能在同一縣市,所以兩人都成功,必然出現一方放棄
是不是有可能在甲老師(夫)填報資料多一個欄位,如果出現某乙老師(妻)的名字,
則甲老師放棄或乙老師放棄,系統後續媒合其他教師,
或許就有另外增加媒合的機會,而不是" 事後 "整個循環就被破壞。
因為網路上會上來po多為介聘反悔的"受害者"
反悔教師在本版氣氛下,多是不敢出來說明理由的,
因為再多的理由從結果論,
最後都是放棄,影響到其他老師了,
很容易發生一群老師攻擊一位老師的情形(大約一個月前曾發生類似狀況),
這其實是很可惜的,
如果我們可以知道原因,是否有可能在制度上做改善,
從制度減少老師反悔的,
而目前10年內不能介聘或懲處,都是事後的處置,
是否有可能盡量在" 事前 "讓資訊透明,
而在制度上協助老師減少反悔的情形。
(有點像空難,寧可把原因查清楚改善,而不是將重點放在懲處)
當然,所有假設與改進的情況,都還是有可能發生" 爛人 "的情況,
但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想表達:
如果制度可以事前解決的問題,
而從事後苛責要求人,那是非常可惜的,
無論對反悔者及其"受害者"。
因此,私以為教育部的責任其實是更大的(該批評的是教育部),
介聘會議應該不是只有處理反悔後的後續處理,
而將放棄責任推給反悔教師。
是否應該知道反悔原因後設法改變制度而尋求改善,
否則每年都是事後大家懊惱、生氣,是很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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