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幼照法實施後之檢討」議程之諮詢意見
對11.28上午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幼照法實施後之檢討」議程之諮詢意見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增聘教保員,不少縣市打折
為彰顯提昇幼照品質,幼照法立法時對於國中小附幼予以增置一名教保員,以使其
人力得以負荷各種差假課務代理與行政庶務;為確保實施,並由教育部專款補助,不料
部份縣市寧可少聘人,不動支教育部款,竟自行以苛刻的生師比為標準(也就是三班合
計要超過75名幼兒以上,才增給一名)對此種作為失信於民,枉顧幼兒園的需求,我們對
於該類縣市予以嚴厲譴責。此外,不少縣市對於法律規定90人以上設專任職員亦多拖延
或抵賴,落實幼照法之誠意七折八扣。
廚工任用太過粗略
多數縣市以約聘方式聘任,但為求最省錢,有些縣市政府甚至要求以時薪制給付,
將幼兒的飲食安全粗心對待。廚工是幼兒園團隊中不可或缺的一員,此種接近派遣的任
用與給薪方式,都呈現出對於下一代教養之無心。
大班之教保員無法單獨教學,公幼變一師一保
這兩項規定一方面看似提昇由托兒所轉型之幼兒園素質(讓大班至少有一教師),其
實是剝奪該等人員的工作資格在我國立法中實為罕見。目前狀況是多數托兒所大班教保
員原以大專幼保科系畢業久已勝任者,也得在五年落日期限下勉力去考教師證,在生源
不足下幼兒園已是生存不易,教保員考教師證變成另一個揮之不去的惡夢,非親身經歷
者不能體會,有待立法修正解套;另一方面公幼大班從兩師變成可以一師一保,部份縣
市趁機省錢,已開始在幼兒園中產生勞逸不均與報酬不均等問題,也使行政管理備感困
擾。
班級人數太多
幼兒園班級人數數十年不變,較之國際已是笑話,和國小比較(同一時間由42人降
至29人)更是荒謬。不降班級人數,就是在壓榨教保服務人員,也是對兒童福利的背叛。
然而事實上我國幼兒園每一班級實收人數並不均勻,公立幼兒園多收到30人,私立幼兒
園有收30人,有收20人以下,惟地方政府為討家長歡心,近年來幾乎學費凍漲成性,在
學費不能提高而生源又有壓力下,一班收到30人的私幼寧可出現利潤,也不支持降低人
數,導致20萬人一屆幼兒的班級人數(民96年)竟和40萬人一屆幼兒相同(民67年),政府
不敢調高學費,就不顧小而美的業者用心(願意收20人一班也不可得),卻任令大型業者
招飽得利(班班都撐到近30人),大者越大,公私拉扯在一起都搞大鍋炒,失去幼托原本
的多元性。
不利條件兒童設限
幼照法對於資源較充沛的公立幼兒園,明訂優先安置不利條件兒童,這是展現教育
正義的重要措施,但在不利兒童群聚於公幼的同時,也已產生許多問題:例如公幼被標
籤化,部份家長自行轉學,使得公幼的品質令人憂心。解決之道有二:在無法對不利幼
兒人數實施設定上限的地區(全面弱勢地區),應增置人力(尤其是特教助理員);在適合
實施上限的地區,應有超額轉介至優良私幼的機制,並由國家付所有費用,使公私幼兒
園共負弱勢子女之照顧責任。
教保服務人員團體多未成立
幼照法中要求政府應協助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團體,且在多項法定任務中明定其參與
之責,但過去兩年來,政府並未積極依法協助各地教保服務人員成立相關協會,相較於
有組織的教保團體,教保服務人員心聲難被外界知悉。
教保課程活動大綱仍待落實
教保活動中最可貴的是活動的統整性,近年來新教保課綱有其進步性,但跟現場運
作仍有相當差距,如何讓基層教保人員接納與消化,有賴更多的實務對話,但礙於專家
人力有限,對話機會不足,仍須在未來密集進行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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