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處理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步行者優先)時間10年前 (2015/09/11 21:28),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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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教育部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台人(二)字第0920072456號函訂定 壹、為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更為周妥,特訂定本 注意事項。 貳、教師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第七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及第八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 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情事者,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下列流程及附表一至三 辦理。 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一)察覺期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如發現或接獲投訴教師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情事,得分別視 個案情形組成"調查小組"主動進行查證。查證結果學校應於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當事人, 並將處理過程詳實紀錄。經查證屬實者即進入評議期。如學校怠於處理,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知悉後應責成學校限期處理。 請問板上的大大,最近小弟被高層點名成為了調查小組的一員,要去調查同仁 有些疑似師生衝突的事,可是小組內的人沒人知道:會議運作、流程、表格、報告 等等的細節,有沒有大大知道呢??? 問了人事,也不知道,教育部的規定,也講的很大概,細節通通沒講... 知道的大大或有經驗的大大給個建議吧!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254.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978112.A.2A7.html

09/11 21:56, , 1F
私下問承辦人(教育局)可請益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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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2:11, , 2F
既然只是調查小組且只是在觀察期,忠於事實吧!
09/11 22:11, 2F

09/12 07:16, , 3F
沒有這些行政就方便操弄…要保護同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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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7:17, , 4F
行政也許只是想在他們操弄時有人可以分擔責任 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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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07:17, , 5F
小組成員只是他們卸責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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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09, , 6F
先檢視投訴人的證據,若只是口述,以後纏訟不已
09/12 18:09, 6F

09/13 10:57, , 7F
最怕開個會進去就某個人宣布結論 但對外說是小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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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10:58, , 8F
議 然後沒影響力的某些人就成了背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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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15:48, , 9F
行為不檢有違師道 這條不是刪除了嗎
09/14 15:48, 9F

09/24 22:02, , 10F
各縣市教育局裡都有人承辦這種業務,據我所知可以
09/24 22:02, 10F

09/24 22:02, , 11F
之前有經驗的學校請益。教育局裡也有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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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2:02, , 12F
可以幫忙學校處理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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