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校園抽煙問題嚴重,有無方法改善?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6/03/30 19:55), 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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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鬼島,法律永遠是懲罰窮人的。 網路上說:在鬼島,凡事允許,包含法律禁止。 法律無法貫徹,根本就形同具文。 但學校龜縮,執法者懈怠,也不敢罰,又能如何? 明明就要追菸品來源,學生總是說:「撿到的」。 家長總是說:「我有叫他不要吸了啊!」 要杜絕這樣的情形,就要學校硬起來,錄影執法送警局。 該罰鍰就罰鍰,不要鄉愿,才能根絕。 其實,家長罰一次就怕了,只是在鬼島,真得沒人會去罰。 怕家長又來學校亂,而且還帶來一堆議員、官員。 ----- 下面法條,「僅供參考」....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3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對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 為前項各款行為。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第91條 供應酒或檳榔以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沒有菸) 《菸害防制法》 第12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 第13條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第15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 主要目的之場所。 第28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令其接受戒菸教育,行為人未滿十八歲 且未結婚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 無正當理由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行為人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處罰其父母或 監護人。 第29條 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31條 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 一萬元以下罰鍰。 ※ 引述《GENESISLEE (節能省碳騎鐵馬)》之銘言: : 敝學抽煙問題真的很嚴重, : 尤其教室又在廁所旁邊,學生每每說外面煙味很臭, : 我也常跟教官室檢舉,請教官來巡察。 : 但是抽煙問題還是一樣, : 因為學生根本不怕記過. : 而且學校也沒有很積極的作為(不然應該可以裝偵煙器吧?) : 想請問大家,對校方的部份可以有什麼建議嗎?? : 因為真的很困擾,每天上班都在聞煙味。 : 謝謝! 其實,是為了賺P幣....抱歉,佔版面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4.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59338905.A.211.html

03/30 21:57, , 1F
教育會有問題,根源通常在家庭教育,或者說缺乏家庭
03/30 21:57, 1F

03/30 21:58, , 2F
教育,有些家庭好像存在目的只是生跟養小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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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3:17, , 3F
學生穿制服去超商買菸,店員還是會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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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23:25, , 4F
教育部可是發過公文要學校老師去學校附近的超商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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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勿販售香煙給學生的 還要老師去學校附近注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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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抽煙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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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07:58, , 7F
其實原PO真的很厲害,但是學校沒有權力呀
03/31 07:58, 7F

03/31 07:58, , 8F
當學校有責無權,你要學校如何有效作為?
03/31 07:58, 8F

03/31 08:29, , 9F
學校就默默祈禱學生趕快畢業而已....
03/31 08:29, 9F

03/31 16:59, , 10F
謝謝M大,我的意思是,錄影後,送給警察處理
03/31 16:59, 10F
文章代碼(AID): #1M-xwP8H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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