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關於最近內湖案件的提問
※ 引述《numb678 (蝦蝦)》之銘言:
: 不知道標題格式正不正確,有錯的話我再改
: 最近案件讓我有點不解,而學生的一句話卻讓我感到欣慰
: 於是想跟大家分享我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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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許我有幾個問題提問
: 最近看到內湖令人不幸的案件,很多民眾義憤填膺前往警局與地檢署毆打嫌犯
: 還因此受到眾多網友讚揚,媒體還特地花時間採訪。
: 我必須強調這種事情讓我感到難過,我也對嫌犯感到氣憤。
: 但難道氣憤就可以打人嗎?我們不是還有法律嗎?警察不是已經上銬了?
: 那請問出於什麼理由,讓你覺得你有資格打他?
: 我想假設一個問題,如果今天嫌犯家屬決定告你傷害,這時候出手的人願意承擔嗎?
: 再假設一個問題,有位先生說:「要看打誰,打這種廢物就是對的」,如果他要告你侮辱,你願意承擔嗎?
: 請問這種堵人行為,警察可以對其開罰妨礙公務嗎?
: 大家常說台灣法律判決不公,司法被漠視。
: 那我們請問出手的人,你正視司法了嗎?你不知道打人是犯法的嗎?
: 憑什麼打人?
: 你有出於自衛嗎? 我想兇嫌已經被抓,你沒有危險
: 你是家屬嗎? 我看到的是家屬也很理智,不理智的是出手的人
: 你是執法人員嗎? 你不是,就算執法人員也不可以打人
事實上,您所以提出的,都是很明確的
但從現實面來看,大家都是納稅人,警察是領我們納稅的錢
然後去保護這樣子的人,大家說什麼都覺得......
在民主國家這也是必然的結果
: 有人說,因為我也是家長,所以我很氣憤,所以我覺得他應該被打。
: 是的,我理解你愛子的心,我相信這是人性光輝面。
: 但我完全否定你的行為,因為身為家長你卻做了最不良的示範。
: 難道我們要讓下一代以為,以暴制暴就是值得表揚的事?
: 我們不是總說要以身作則嗎?
: 我不懂,為什麼大眾讚許這種行為?
: 為什麼媒體願意花時間採訪這種行為?
: 為什麼沒人要求那些人道歉?
: 不要吵廢死不廢死的問題,因為那都已經是最後手段。
: 不覺得我們的社會已經出問題了嗎?
: 我們這樣的行為是好的教育嗎?
: 受到這種行為洗腦的人,不會成為下一個潛在危險因子嗎?
: 我相信社會的進步是要大家共同努力,請不要將責任互相推卸。
: 因為你的一個行為都可能影響社會。
: 我不否認人會做錯,但我肯定做錯卻肯承擔與道歉的人。
: 所以,請大家亡羊補牢,請針對錯誤的行為糾正。
: 是,我相信這社會,我愛這片土地,我相信我們可以一起努力。
: 最後我想引用一位國三生的話總結,因為我覺得他比許多人成熟
: 「如果打兇嫌,那不是跟兇嫌一樣嗎?」
打兇嫌,我不認為和兇嫌一樣,我對這樣的觀念不認同
我個人不會去打嫌犯,那是因為我是並非受害者家屬
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我也不確定能否按捺得住情緒
實務面來說,很多人可能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
這麼大的案件,嫌犯在層層警力的保護下,仍然被打
說真的,警力的防護網有這麼差嗎?
單單從警員的優勢警力來說,真的要保護嫌犯並不至於太困難
更何況已經知道也看到這麼多氣憤的民眾在門口準備要海扁他了
要是真的把嫌犯扔到群眾中,不用3分鐘,保證被活活打死
以前我沒有細想這個細節,但後來看了電視節目中某位資深的記者說明
然後再比對一下這次在電視上畫面的情況
某種程度來說,警察會保護嫌犯,不然真的會被打死
但也會「適度」讓民眾能「突圍」,因此嫌犯被揍是合理的
這樣子的目的,常常是為了讓民眾或是家屬心理面上多少有點宣洩
在這點,是要對我們的人民保姆致敬的,他們真的很辛苦
臺灣的媒體,雖然還有很多要改進的部分
以這次來說,小妹妹最後身影照片或影像,記者都有
但卻幾乎不見媒體在公開,而在電視上,反而嫌犯被K的畫面常常有
某個角度來說,對於很多人看到了
心中也會有一種想法「這種人被打活該」,群眾心理是多少可以宣洩一下的
或許不是個很好的方法
觀念上也不太符合現今的法治社會
持平看,也非全然沒有意義
也同時要相信未來一定會更好
大家都能這樣想的話,久了自然而然,就會達到大家希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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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crosugar (49.216.192.88), 03/31/2016 1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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