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完成初審,全教總期待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全教總)時間10年前 (2016/06/21 12:0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完成初審,全教總期待在本會期完成法制化 ◎全教總政策部、幼委會(發稿日期:2016年6月21日)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明訂,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之資格、權益、管理及申訴評議 等事項,於本法施行之日起三年內,另以法律規定並施行。 惟立法院至今仍未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立法,造成契約進用教保員仍無法調動,如 果要轉換學校,只有重考一途,年資也不得累計,嚴重影響教保員權益,有鑑於此,全教 總於第8屆國會積極遊說制定教保條例,期能使教保員之資格、權益、管理及申訴評議等 事項有明確法律依據,但第8屆國會並未如期完成法制化,相關法案均歸零。 今年3月31日,全教總相關幹部拜會陳學聖委員辦公室,建議重提教保人員服務條例,陳 學聖委員辦公室隨即進行法案研擬,並與本會保持緊密聯繫。 4月28日,陳學聖委員開始進行法案連署,並於5月3日完成連署,全教總感謝陳學聖委員 的提案,與其他委員共同連署。 5月13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完成院會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維員會召委 陳學聖,允諾盡速排入委員會審查。 6月20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全文19條,委員會通過12條, 攸關教保人員遷調、介聘之的條文已完成審查,第10條~第16條條文保留,待審之條文主 要是教保人員之請假、申訴及爭議處理方式。 昨天審查法案時,教育部承諾「」明年五月公立幼兒園的教保員可參與介聘」,陳學聖委 員也允諾將盡速召開下次法案審查,爭取本會期完成三讀,使教保人員之介聘法制化,維 護教保人員權益。 全教總感謝陳學聖委員、許智傑委員、黃國書委員提案,感謝全體教育文化委員會委員支 持,期待立法院儘速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三讀,以保障教保人員權益,維護幼教品 質。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NFTU) 會址:104 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2樓 電話:02-2585-7528 傳真:02-2585-7559 會務信箱:nftu@nftu.org.tw 網址:http://www.nftu.org.tw FB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FB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nftu0711/ 永遠會為勞工撐腰的,只有勞工自己。加入、支持工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1.111.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66482016.A.AB5.html
文章代碼(AID): #1NQBrWgr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NQBrWgr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