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教師兼任行政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人以群分)時間9年前 (2016/08/11 20: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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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算法才是對的 可以給人事看法規 教師請假規則 第8條 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 給,服務年資滿一學年者,自第二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 三學年者,自第四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學年者,自第七 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學年者,自第十學年起,每學年 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三 十日。 依照年資算 您是第七年 應是21天 ※ 引述《rose55 (happy)》之銘言: : 如提 : 小弟 之前代理年資四年 : 今年正式年資第三年 : 第一次擔任組長 : 想請教板上好心的大大 : 小弟今年可有幾天休假? : 因人事室說 滿第七年休14天 : 第六年前是七天 : 但小弟查是21天? : 不知是否有誤? : 煩請好心的大大回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73.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70920234.A.2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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