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七次年改會議:勞保與勞退制度報告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時間9年前 (2016/12/11 18:00)推噓33(34推 1噓 129→)留言164則, 13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年金改革第七次會議摘要】: 勞保與勞退制度報告
本次會議跟我們教師相關性其實不高,
跟我們比較有關係的是年改會議第五次有關公務人員(31493篇)的退撫現況。
不過因為看見很多網友都會拿勞工來做比較,也有感外界有時候
會將軍公教跟勞工的的退休所得做一個類比,因此就簡短做一個摘要整理。
也期盼我們能對最多職業類別人數的「勞工」有著一些基本的認知。
接下來由勞工保險司的石發基司長來說明「勞保年金制度」的報告,節錄如下
(23分) 制度介紹以及繳費資料:
《1》【實施日期】:98年1月1日開辦勞保年金制度。
【適用對象】: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受雇勞工、職業工會勞工等。
【給付項目】: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皆是現金給付方式。
《2》【費率】從6.5% (98年) 至 12% (116年) ,現行是「9%」
有個前提,若基金餘額足以應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不予調高。
【月投保薪資】20008 ~ 45800 元 (共分20級)
# 這個投保上限的天花板也是造成勞保退休金無法與公教人員相比的原因,
未來有意提高上限的額度。
【負擔比例】
勞工 雇主 政府
受雇勞工 20% 70% 10%
職業勞工 60% 40%
【老年給付】
《給付條件》:年滿60歲
(107年調至61歲,其後每2年調高1歲,至115年調至65歲為止)
→ 年資未滿15年者,給予老年一次金
→ 年資滿15年者,給予老年年金給付
《展延及減額》:每延後1年,多給4%,最多增加20%
每提早1年,減給4%,最多減少20%
《其他》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年金給付
【勞保被保人分布狀況】
《受雇勞工》:714萬,71%
《職業勞工》:226萬,22%
《漁會勞工》:28萬,3%
《其他》 :41萬,4%
上述共計約1010餘萬人
【勞保請領情形】
上述的受保勞工之中,有255萬人有資格請領,而這之中符合年金條件的
的勞工(年滿60歲+年資15年)有71萬。
以上這些人如果全改為一次性給付,勞保要支出2兆7000多億。
若是都改為請領老年年金,每個月的支出是110億。
【勞保請領的平均數據】(以104年度為例)
《平均年齡》:61.04歲
《平均年資》:27.62年
《薪資級距》:35684元
《平均月退》:16179元
【勞保請領人數以及給付金額級距】(以104年度為例)
給付金額 人數 佔人數比例
1萬元以下 113353 12.75%
1-2萬之間 438884 63.69% → 人數最多
2-3萬之間 165519 22.63%
3-4萬之間 13573 1.86%
4萬以上 99 0.01%
【勞保所得替代率與金額對照】
投保年資 30 35 40
46% 54% 62%
領取金額 1.6萬 1.9萬 2.2萬
【與國外相比費率與替代率】(以40年年資為例)
國家 替代率 費率
台灣 61% 9% (精算後費率是27%)
日本 35% 17%
德國 37% 19%
美國 35% 12%
希臘 66% 20%
【勞保收支狀況】(以104年為例)
收入3194億,支出2754億,結餘440億。
# 這邊石司長有說到一段話,值得引以為鑑。
「98年以前保費費率只有5.5%,年年保費收入比不上給付支出,
勞保達到成熟條件,領的人越來越多,
如果年金沒有開辦,到103年勞保財務早已用罄。」
【勞保現金流量表】(以50年為例)
年度 收入(含收益) 支出 順逆差 結餘
107 3624億 3451億 +173億 7668億
109 3783億 3946億 -163億 7609億
116 4101億 6447億 -2346億 0 → 真正破產
【各保險間政府撥補的金額】
保險 規定 實際狀況
勞保 如有虧損應撥補 迄今從未撥補
公保 由財政部審核撥補 以往已撥補了3500億,未來還要撥補1200億
軍保 依法撥補 持續撥補
農保 如有虧損應撥補 持續撥補
國保 如有虧損應撥補 持續撥補
【石司長的結論】
《1》我國在人口老化以及少子化速度明顯比國外快,應省思該如何調整制度
《2》在人口結構下,越晚進行檢討,未來制度調整幅度會更大,造成世代負擔問題
---------------------------------------------------------------
接下來由勞動福祉司的孫碧霞司長來說明「勞工退休金制度」的報告,
這部分是屬於法定第二層職業退休金,等同於我們退撫基金。節錄如下
(54分) 制度簡介:
【勞退舊制】:民國73年實施,確定給付制,雇主依每月薪資總額2%-15%提撥準備金。
# 平均的提撥率2.8% ……… 嗯……..
【勞退新制】:民國94年實施,確定提撥制,
對雇主而言,按月替勞工提繳不得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
對勞工而言,最高自主提撥6%,並享有減稅優惠
《請領條件》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則給予一次性退休金,
年資滿15年以上,則可以請領月退休金。
《請領年齡》一次性退休金平均是62歲,月退休金平均是63歲
《請領現況》(104年度為例)
(1) 一次退休金人數:75782人,平均核發金額是15萬7809元
(2) 月退休金人數 : 59人,平均月退金額是32646元。
《替代率》範本:雇主提撥6%(勞工未自提)、薪資36000元,年滿65歲請領
工作年資 30 35 40
所得替代率 16.92% 20.83% 25.16%
----------------------------------------------------------------------------------
以下是各個委員的摘要報告
(1:19分) 孫友聯委員:
《1》外界媒體會拿勞保+勞退的替代率=80多%來比較公教人員,這部分是有誤的,
還請勞動部能夠提供更詳細的總替代率資訊。
《2》就精算費率而言,這非社會保險的計算概念,比較像是商業保險。未來在準備金
的安全基準能夠使用不同模式來做計算,而非現在的完全準備方式。
《3》跟其他先進國家相比,我國65歲起領年金算是合理範圍內。
《4》國內保險制度裡,只有勞保的財務是屬於真正的自主型,沒有受到政府的撥補,
處理財務上的邏輯不一致,這是我們要去思考的。
(1:23分) 莊爵安委員:
《1》資方早已把勞保費用轉嫁到勞工身上了,所以事實上勞工負擔率應是90%。
《2》在勞保替代率方面,即使超過級距上限的勞工也無法實際用薪資來投保,
通常勞工都是被以多報少居多,所以這邊的替代率根本不符合現況。
《3》跟其他先進國家相比,我國替代率好像很不錯,可是如同上述所言,
替代率的數字有問題,再加上我國薪資原本就較低,因此這比較沒有太大意義。
(1:28分) 劉亞平委員:
《1》政府只照顧資本家,受雇者猶如活在悲慘世界。
《2》很多名嘴拿「勞工只拿1.6萬」來跟軍公教比,這些名嘴,不是心黑,就是智障。
《3》政府有規定5人以下公司不用強制納保,這是圖利特定團體的規定。
《4》政府今天公布的資料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意在讓勞工去鬥軍公教,
個人認為要保障勞工,錢從哪裡來?就市政府跟雇主要負責。
《5》舉例「蔡總統說年金改革我們怎麼沒有版本?」版本在哪裡呢?
又說「全教總說民進黨的版本是抄我們的!」
一個政黨的改革如果是抄一個團體,真的是墮落、弱智的表現。
(有委員抗議說不要用智障或弱智來陳述意見)
# 這邊我已經到無法言語的程度了,這是代表教師之一該有的言論表現嗎?
往後在年改會上劉委員還不是提了「三層年金制度」的概念,
對比這個言論不是很奇怪嗎?
其後會有全教總代表吳忠泰委員(2:19分處)的澄清說,請各位自行評斷。
《6》有人主張說 (拿起的看板,上頭就寫了「全教總」)
「最是費率提撥」、「溯及既往補繳」,先問勞動部說未來會不會用最適費率
27%來提撥。
再來談到「有人主張 (就是全教總啊….直接點名不就好了…) 溯及既往補繳」,
我被你叫來當勞工,雇主請我勞工來工作,叫來工作了25年後,
雇主跟你講對不起,我跟你講好的退休金不算,算錯了、少算了,
請你補繳退休金,才能領你的退休金,這叫甚麼道理?
這叫做政府詐賭、騙勞工……(此時何語委員→資方代表,生氣了…….)
中場加映 (1:33)何語委員:
你(指劉亞平委員) 那麼大聲幹什麼? 你一直指責我們資方,我們資方是欠你的嗎?
你是只會大聲嗎?
之後副總統出面緩頰,並請各位委員理性討論事情。
# 說到最適費率提撥,我都快傻眼了……,有哪個團體是主張用最適費率去做提撥的?
此時畫面帶到石發基司長,他都笑了。
再者,整場會議到現在也沒提到「溯及既往」「補繳」的相關議題,
這時候突然提出是為何? 不是在談勞保勞退及相關問題嗎?
再加以極度負面形容詞批評政府及反對方,也難怪何語委員會生氣了。
原本以為是最後一次情緒性發言,沒想到其後的某次會議還是繼續一樣的風格……
(1:35分) 何語委員:
《1》雇主每月提撥工資是36540元,再配合主計處公布的平均經常性薪資38716元,
由此證明資方並沒有少報很多,這個差距還是因為級距的問題產生的。
# 說到這邊,劉亞平委員抗議為何他發言被中斷,副總統說何語委員是在會議前
就提出要報告的部分,也算第一次發言。此時何語老先生又生氣了…….。
《2》OECD國家雇主負擔都是50%而已(台灣是70%),如果今天政府願意將降低負擔比,
那麼費率或內容要怎麼調都不會有太大意見。
(2:04) 吳美鳳委員
《1》為何勞退的級距上限是訂在45800元? 與實際薪資不符合。
《2》勞工平均薪資是46000元,為何計算範本是以月薪36000元計算呢?
《3》澄清媒體誤用資料「退休金平均勞工1.6萬、軍4.9萬、教6.8萬」
這當中「勞工1.6萬專指勞保部分,不含勞退」
「軍教是專指職業年金部分,不含公保」
----------------------------------------------------------------------------------
(1:40分)接下來是由石發基司長針對委員們提出的問題作回應
《1》精算後的費率27%是指「完全準備」的前提下所作的數據,這只是參考,
事實上並沒有按照這個方式來收。大家都曉得,社會保險它是一個世代
不斷開放的體系,有人退出就有人會加進來,並不是像商業保險完全提前準備,
因此我們採取「部分提前準備」。
《2》針對有委員認為勞退平均1.6萬還低於平均消費1.9萬的標準,在此說明因為
勞保是採取一個權利義務對等的,繳多少保費就可以得到多少給付。
《3》回應為何「不能直接提高勞保投保上限」的問題。司長說可以研擬後調整。
《4》回應劉亞平委員的「5人以下強制納保」的議題,稱除了加強勞檢外,會在法制
上繼續朝這方向努力。
《5》針對「溯及既往」解釋是指「到了改革那一天,萬一給付額度要下降的時候,
已經領的勞工會一起做處理,而非補繳費率的差額,不會做這件事情。」
# 這邊很清楚地表示「不會讓勞工再拿錢出來做補繳的動作,但是若要降低給付,
已退者會一併處理」,這樣子夠明顯了吧......。
《5》回應吳美鳳委員所談到有關「為何勞保將級距上限訂在45800元」
如果這個勞工他加保30年,他前面的投保薪資,不管是自己或雇主以多報少,
譬如說只報2萬,等到最後要快達成條件時(最高的60個月平均),
才把他拉高到45800,而跟勞退不一樣的是,勞退是個別帳戶制,
你「多繳多少」跟其他人沒有關係,但是勞保是一個大家集體的錢,
都放在同一個水庫裡,當你利用這種方式,平常繳的少,
等到要領給付的時候,才用最高的60個月來計算而領比較多,
「無形中是擷取別人的資源」。要改善這個狀況,我想第一步,
先拉長平均投保薪資的算法。至於為何是要用平均3萬六千元計算,
原因很複雜,我想是投保單位(雇主)以多報少,因此我們會與財政部
共同加強稽查部分。
# 這邊吳委員聽到「勞保是一個大家集體的錢」之後就開始搖頭表示反對,
但是後來也沒再針對此議題提出建議。各位可以想想我們退撫基金的狀況,
跟勞保有沒有一樣的就好了……。
(2:14分)接下來是由勞動福祉司的孫碧霞司長來針對各委員提問做說明
《1》「為何不將舊制的領取勞退金額加入勞保裡」大家都說舊制比較好,
104年平均請領的金額是192萬元,問題是舊制成就條件較高,
一年領舊制退休金的人員只有2萬8千多人,沒有代表性可言。
《2》新制的退休金方式有二,第一個一次性退休金因為年資較短,
平均領取金額會降到剩下15萬;而另一種勞退月退休金也無代表性,
因為理論上新制15年才會有月退休金,也就是109年才會有月退休金,
而現在有領月退休金的都是「從舊制結清」過來的人(104年度也才59人而已),
因此我們也不能把勞退月退休金32646元加進勞保裡。
《3》為何自選人數只有38萬人,跟經濟不景氣有關。
當經濟不景氣時,自選人數急遽下降,因為當他自選之後,
他的6%放在專戶裡是不能夠拿出來的,因此有些人會寧願放在銀行,
不過我們會宣導這個6%是可以節稅以增進自選人數。
《4》有委員認為台銀的操作績效較好,做出澄清。
台銀跟我們基金局的操作績效是差不多的,但是特別一點是
台銀是從76年就開始操作,「早年的利率比較高」,
所以定存的利率就非常的高,約在7%、8%左右。
那我們勞退是96年才開始操作,加上新制規模較大,操作難度較高。
# 這邊數據非常重要,解釋了為何勞工退休金只列出「勞保」而卻沒有將「勞退」
共同列入的原因。如果你有看到這邊的話,請別再拿勞工來對比了……,
只會讓勞工對你更加無言而已。
(2:19分) 吳忠泰委員:
《1》要避免政黨為了選票而競相提高給付,卻把問題留給後面的政府,或是
把問題留給後面的人承受,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在這邊開會的原因。
《2》撥補應盡早進行,以中央政府預算的1.5%以上的金額注入勞保基金。
《3》請研究出「是否有提撥吃掉調薪的幅度」。
《4》101年自行進行大大小小的會議,因當時認為沒有一個政黨願意對公教退休制度
做一個根本上的改革,所以在9月22日後提出版本,這版本只是一個架構,
它流了很多空白。但是在一個月後因勞保財務問題,馬政府提前進行年改,
此時身為全教總副理事長有義務拿著決議好的方案去遊說在野執政兩大黨,
而遊說後被採取了某一部分,這不就是公民社會應該做的事情嗎?
對不起,當時民進黨沒有全部採納,對於民進黨的某些主張我也不能認同,
而且這版本還可以再修正,我們拋磚引玉,為何一定要影射跟哪個政黨有
任何關係呢?
(2:34分) 邵靄如委員:
《1》當年精算後的所得替代率中的倍數,是1.1、1.3跟1.5三種版本,
但是卻因為政治因素而定出了「1.55」這個超出精算範圍的標準。
《2》社會保險確實不用考慮「百分之百的足額提撥」,但是要適時訂出財務標準。
《3》有一些優點值得肯定,例如延後退、展期減額退休金、一次退改為月退等。
(2:36分) 郭明政委員:
《1》舉美國OSDI來說,一開始的保費很低,只有2%。
《2》我國勞保改革算是世界的模範生,成立時間之短、延後退之快、保費快速提升等。
《3》舉各國勞工替代率的算法,要在同一個基準底下相比才有意義。
《4》舉德國的例子,終身薪點制度,算薪點、依比例換算成現在的錢,
→這是相對我國是採取「最高60個月的平均」的模式。
《5》針對安全準備金方面舉美國 (一年準備期)、德國 ( 1.5個月) 來說明我國可以
可以評估是否不要有那麼高的準備金,保費也得以下降。
《6》我們平均薪資是4萬多,但是勞退依然用36000員去做計算,跟勞保一樣,
無法反映真實薪資所得。
《7》舉余中先教授寫的,薪資分為三類:
第一級:法定薪資,雇主給你的工作薪資
第二級:(聽不清楚郭委員說啥…),可以拿到95%
第三級:很常拿不到的,例如退休金、年終獎金等之類的
(3:17分) 李來希委員:
《1》請政府替勞工加入所謂的安心條款:政府負最後給付責任。
我們現行的法律,軍公教及政務官都有這條的條文,
但是政府要準備賴債了,說這一條是不對的。
勞保即使列入這一條保證條款也沒有實質效用,因為它的人數龐大,
沒有政治人物敢讓基金倒閉。定好的就要執行,想辦法來克服就好,
我們非常在意信賴保護。
《2》要舉OECD國家為例要非常小心,因為有不同的社會給付,不要隨便比較。
《3》最後我希望這會議是來解決問題,不希望成為某些團體的政治立場的會議。
# 就是針對全教總跟全教產今天的爭執,其後全教總退出年改會後,
在第20次年改會議時,劉亞平委員又再度替全教產「澄清」了,
甚至用「不入流」來形容全教總,但是李委員卻沒說話了,
所以很明顯地就只是針對全教總所做的偏見語言而已。
===============================================
個人心得部分:
《1》首先我要先對媒體常用的「勞工1.6萬、教師6.8萬」來做解讀。
誠如吳美鳳委員所說的,勞工1.6萬是只有指「勞保」部分,
而「教師6.8萬」是指職業年金的部分,兩者無法對比。
但是如果將「勞退」加上去而去做比較呢?
在(2:14)孫司長就有說到,勞退新制無論是一次領或是月退領
的人員都無法具有代表性,因此不能列入。
好吧,就算把一次領加進去好了,我先PO出104年數據:
人數 平均核發金額 平均年齡 平均年資
75782人 15.8萬 62.8歲 4.35年
我沒打錯喔,就真的只有約「16萬元」,當然這是因為年資較少的關係。
那麼不列入一次領,改列入「月退領」呢? 104年數據如下:
人數 平均核發金額 平均年齡 平均年資
59人 32646元 63歲 21.39年
先不管那精美的人數:「59人」 是否有代表性,
把勞保1.6萬 + 勞退新制月退3.3萬 = 4.9萬 < 教師退撫基金6.8萬
教師部份我還沒加上一次領的公保部分,還沒提到請領年資53 VS 65的差別勒。
所以拜託了,萬事拜託了,我很關心勞工的相關議題,
隔壁棚的勞工已經夠慘了,就算他們的繳費跟我們有相當大的落差,
看到這給付數字,請別再拿他們來做對比或是舉例了,
這只會讓我更加覺得晚景淒涼而已 (拿慘的來做對比 = = )。
《2》這次會議上首先有人提到「補繳」,就是網友最喜歡拿來質疑全教總的部分,
在(1:28分)的第《6》點由劉亞平委員所提到,問石司長會不會也叫勞工補繳。
石司長很清楚的回應了
「不會補繳,但是若要給付下降,已領人員會跟著一起調整」
這樣子夠清楚了吧!?不補繳當然可以,我就直接下修退休金金額就好了,
所以別再有「就全教總最聰明叫教師補繳,勞工、公跟軍都不會」之類的言論,
我舉個粗淺的例子,退休後補繳3000元 VS 退休金下降3000元 的例子,
請問差別在哪兒?
再者要提到公務人員的部分,他們有著金字塔型的薪資排列、90制等條件,
軍人的部分一樣有金字塔型的排列(爬不上去還會強迫你退休)、精實案裁員等條件,
哪一個現況比教師還慘的?跟上述勞工一樣的問題,「別再拿他們來做對比了」,
去看看公務人員版對教師的態度,你還對比得下去我就服了你。
要是不信,你可以試著把對比的內容轉PO到公務人員版看看就知道了。
《3》明明就是勞工議題的場子,偏偏要拿自己敵對的全教總來開刀,
大概是自詡是廣義的勞工吧!因此劉亞平委員這次特別激動。
(1:28)開始惹到資方代表何語委員就算了,反正我對他也沒好感,
一如往常批評政府,還不忘罵一下媒體名嘴跟全教總,
「拿勞工1.6萬來比較的名嘴,不是心黑就是智障」
「政府若是採用團體的方案,就是墮落跟弱智的表現」
「勞工1.6萬」這我上述《1》解釋過了,至於「採用團體方案」嘛,
後來劉委員也有提出「三層年金制度」啊! 這又是哪招?
再者又提到馬政府年金改革時,全教總與葉大華委員,王榮璋委員組隊的事情,
然後影射全教總是民進黨政府的幫手或是側翼之類的。
這個吳忠泰委員在(2:19分)有解釋了,就是拋磚引玉的部分,
你認為這個「磚」是爛磚頭,可以呀!就提出更好的方案不就好了,
所以後來劉委員也有提出自己想要的版本不是嗎?
然後還有網友提到年改會上「王榮璋委員建議教師應當65歲退休」
來影射全教總也是如此的態度,我只能說若王委員以後開車闖紅燈
也算在全教總身上好了,反對者自己想想看這哪裡是合理的推論……。
接著,我真的不管這兩團體之間到底有啥恩怨情仇,點進來看年改資料
結果看到一堆「全教總超爛」或是「全教產超爛」之類的純攻擊性言論,
我還以為這是藍綠兩黨的開會現場勒~好好論述自己的想法不行嗎?
要批評對方的方案或是說法,這當然可以,但是就請針對方案或談話去著手,
並且「力求證據」,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在與反對者的討論過程中,
目的「並不是要說服你」,而是要「透過你對我論點的質疑」去強化己身的想法,
所以別浪費時間在意識形態上的爭論了。
《4》 最後避免有網友一直重複在某些問題上,而造成閱讀的困難,
我提出幾個相關問題的討論文章連結。
31171篇:有關「政府歲入歲出比例」的相關問題。
31420篇:有關「信賴保護原則」。
31454篇:有關「基金操作及績效」。
31493篇:有關「公教退撫制度」「退休金請領現況(包含18%優存)」
「替代率算法」「不溯及既往對現職的影響」
============================================================
再次解釋一下31493篇個人心得《2》的說法,不然推文又要被大量複製貼上了
原文如下:
「這邊要再次強調,並沒有要怪罪依照政府法律領取月退休金的人員,
只是要說明「繳費」跟「給付」的修正是每一位教師都需要去承擔的,
因為我們都會互相影響著。好的稱之為世代互助,壞的稱之為世代剝奪,
端看要決定讓哪個世代的人去承擔,以及承擔的比例罷了。
今天修正不修改到已退人員,那就是要現職跟未來新進人員去承擔,
已退跟現職都不修正,那就是讓未來新進人員去承擔,
何謂「承擔」? 就是繳費更高、給付更少、甚至比照勞工65歲退休,
話說回來,要「維持現狀」,那就是讓政府無限制額外挹注稅金到基金裡了,
但這絕非解決之道。」
白話一點就是:
「繳費跟給付是全體教師一體承擔的,不改退休不改現職,意思就是要新進人員
自己去承擔,承擔是甚麼意思,就是會繳更多、領更少、甚至延到65歲退休」
制度就是這樣子,不明白的人請參考31493篇的退撫制度現況就知道了。
而我上述的假設只要能說出「一種狀況」就可以證明我錯了:
【 請政府無限制撥補稅金到退撫基金裡 】
因為我目前想不出有哪種辦法可以做到這地步,因此才有感而發說出此言,
若你認為可以做的到,請說明該怎麼做,萬事拜託了,因為這將是全盤否認
我這幾個月以來所思考的方向,也可以讓支持你的人看見一線曙光。
再者,別再解釋成「我就是要教師多繳少領延後退」這種莫名其妙的說法了,
→ 「費率繳多少、退休領多少、幾歲退休幾歲支領」 ←
本來就是各自努力的重點,
每次都綁在一起談「全有或全無」逼人二選一,
我個人認為實在是很沒有意義的對談。
以上,是第七次年改會議的摘要整理,
再一次感謝關心此議題的同仁們所做的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0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81450439.A.46C.html
※ 編輯: blueman1025 (36.234.202.40), 12/11/2016 18:13:01
推
12/11 18:33, , 1F
12/11 18:33, 1F
→
12/11 18:33, , 2F
12/11 18:33, 2F
→
12/11 18:33, , 3F
12/11 18:33, 3F
→
12/11 18:33, , 4F
12/11 18:33, 4F
推
12/11 18:37, , 5F
12/11 18:37, 5F
→
12/11 18:37, , 6F
12/11 18:37, 6F
→
12/11 18:37, , 7F
12/11 18:37, 7F
推
12/11 18:41, , 8F
12/11 18:41, 8F
→
12/11 18:42, , 9F
12/11 18:42, 9F
推
12/11 19:04, , 10F
12/11 19:04, 10F
→
12/11 19:05, , 11F
12/11 19:05, 11F
推
12/11 20:00, , 12F
12/11 20:00, 12F
推
12/11 20:26, , 13F
12/11 20:26, 13F
→
12/11 20:27, , 14F
12/11 20:27, 14F
→
12/11 20:28, , 15F
12/11 20:28, 15F
→
12/11 20:28, , 16F
12/11 20:28, 16F
→
12/11 20:29, , 17F
12/11 20:29, 17F
→
12/11 20:31, , 18F
12/11 20:31, 18F
→
12/11 20:32, , 19F
12/11 20:32, 19F
→
12/11 20:34, , 20F
12/11 20:34, 20F
→
12/11 20:36, , 21F
12/11 20:36, 21F
→
12/11 20:56, , 22F
12/11 20:56, 22F
推
12/11 20:58, , 23F
12/11 20:58, 23F
→
12/11 20:58, , 24F
12/11 20:58, 24F
→
12/11 20:58, , 25F
12/11 20:58, 25F
→
12/11 21:00, , 26F
12/11 21:00, 26F
推
12/11 21:00, , 27F
12/11 21:00, 27F
→
12/11 21:01, , 28F
12/11 21:01, 28F
→
12/11 21:03, , 29F
12/11 21:03, 29F
推
12/11 21:05, , 30F
12/11 21:05, 30F
→
12/11 21:05, , 31F
12/11 21:05, 31F
→
12/11 21:05, , 32F
12/11 21:05, 32F
→
12/11 21:06, , 33F
12/11 21:06, 33F
→
12/11 21:07, , 34F
12/11 21:07, 34F
→
12/11 21:07, , 35F
12/11 21:07, 35F
→
12/11 21:08, , 36F
12/11 21:08, 36F
→
12/11 21:09, , 37F
12/11 21:09, 37F
→
12/11 21:10, , 38F
12/11 21:10, 38F
→
12/11 21:11, , 39F
12/11 21:11, 39F
還有 85 則推文
推
12/11 22:51, , 125F
12/11 22:51, 125F
→
12/11 22:51, , 126F
12/11 22:51, 126F
→
12/11 22:51, , 127F
12/11 22:51, 127F
→
12/11 22:52, , 128F
12/11 22:52, 128F
→
12/11 22:52, , 129F
12/11 22:52, 129F
→
12/11 22:52, , 130F
12/11 22:52, 130F
推
12/11 22:53, , 131F
12/11 22:53, 131F
→
12/11 22:53, , 132F
12/11 22:53, 132F
推
12/11 22:55, , 133F
12/11 22:55, 133F
→
12/11 22:55, , 134F
12/11 22:55, 134F
推
12/11 22:56, , 135F
12/11 22:56, 135F
→
12/11 22:56, , 136F
12/11 22:56, 136F
→
12/11 22:56, , 137F
12/11 22:56, 137F
→
12/11 22:56, , 138F
12/11 22:56, 138F
→
12/11 22:57, , 139F
12/11 22:57, 139F
噓
12/11 22:57, , 140F
12/11 22:57, 140F
推
12/11 22:59, , 141F
12/11 22:59, 141F
→
12/11 22:59, , 142F
12/11 22:59, 142F
→
12/11 22:59, , 143F
12/11 22:59, 143F
→
12/11 22:59, , 144F
12/11 22:59, 144F
推
12/11 23:00, , 145F
12/11 23:00, 145F
→
12/11 23:00, , 146F
12/11 23:00, 146F
→
12/11 23:01, , 147F
12/11 23:01, 147F
→
12/11 23:01, , 148F
12/11 23:01, 148F
→
12/11 23:01, , 149F
12/11 23:01, 149F
推
12/12 08:20, , 150F
12/12 08:20, 150F
→
12/12 08:45, , 151F
12/12 08:45, 151F
→
12/12 08:45, , 152F
12/12 08:45, 152F
→
12/12 08:46, , 153F
12/12 08:46, 153F
→
12/12 08:46, , 154F
12/12 08:46, 154F
→
12/12 08:51, , 155F
12/12 08:51, 155F
→
12/12 08:52, , 156F
12/12 08:52, 156F
→
12/12 09:26, , 157F
12/12 09:26, 157F
→
12/12 09:26, , 158F
12/12 09:26, 158F
推
12/12 16:26, , 159F
12/12 16:26, 159F
→
12/12 16:27, , 160F
12/12 16:27, 160F
→
12/12 16:28, , 161F
12/12 16:28, 161F
推
12/12 16:31, , 162F
12/12 16:31, 162F
→
12/12 17:41, , 163F
12/12 17:41, 163F
推
12/13 00:02, , 164F
12/13 00:02, 16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Teacher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