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學生爆毆打師生「校安通報109次」 蔣萬安:新學期每校補助8萬聘法律顧問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ayumi)時間8小時前 (2026/08/13 16:4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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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萬塊法律諮詢 沒有太多意義 這年頭免費法律諮詢到處都是 立委與議員辦公室都有 現在就不是法律諮詢的問題 而是沒有管教權的問題 現在老師動得輒咎 才是最大的問題 但這是中央制度就是那個死樣子 但是否能夠過地方自治進行有效的改善 這才是市長應該要討論的內容 我知道就目前的地方自治條例無法牴觸中央制度 也無法在既有的中央制度之上增加新的資格規範 但還是有一個事情是地方市長立刻能作 且也不用通過修改中央制度就能完成的 就是外部委員的推舉 依照目前的法規規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 十六 條 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三倍至五倍 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三人或五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偏遠地區學校 外聘調查委員有困難者,學校主管機關應給予必要之協助。 是由主管機關從中央政府訂定的人才庫內推舉三至五倍的學者專家供校方遴選 那就看市長有沒有魄力 直接介入這個事情 某團體的所謂專家在台北市教育局一律不推舉 讓你學校想挑某團體的專家都挑不到 當然 如果這個所謂專家庫的組成 全都是某團體的人馬 一個非某團體的普通專家都沒有 那也可以把這個事實踢爆 讓輿論去吵 不管如何 這是法源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執行的權力 不選某團體的人馬 也是主官裁量權的正常應用 少幾個某團體的人員作為外部委員 那報告看看會不會能正常一點 甚至可以建置校事會議後報告的統計 來回推你們主管機關想推能推選甚麼人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68.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86610637.A.D11.html

08/13 19:42, 6小時前 , 1F
不用搞這麼累,直接說不開校事會議就好
08/13 19:42, 1F

08/14 00:26, 1小時前 , 2F
開校事=懲處老師,不開校事=懲處行政,你選哪個?
08/14 00:26, 2F

08/14 00:37, 1小時前 , 3F
所以我說要市長直接下令,反正這市長也想跟中央對
08/14 00:37, 3F

08/14 00:37, 1小時前 , 4F
著幹
08/14 00:37, 4F
文章代碼(AID): #1gVOFDqH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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