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我這算洩密嗎?老闆大光火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Beautiful People)時間13年前 (2012/07/31 20:18), 編輯推噓12(1205)
留言17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0 (看更多)
口氣很重,請見諒,要噓請別手軟 我老闆教導的原則就是工作內容不會跟公司外的人有交集, 可以幹譙公司的機八人、可以和朋友請教一些做人的道理, 絕對不會說:我們的產品啥時量產、規格...blah blah 內容不會? 請教同事、請教主管,一件有風險的事情,也不敢問的, 我就問私交熟的同事,很多東西,很多話,一說出去就回不來的 人多嘴雜,我們的產品也在跟韓國日本拚,大家都在猜彼此的研發進度 猜對手公司的規格可以做到哪裡,很多有實力有城府的業務、從一句無心說出口的話 就可以推論出千千百百的情報出來 更何況是把公司的規格直接拿給外人看! 除此之外,原PO還有一個錯:非常不受教! 今天已經犯錯在先,無論是推文回文噓文,大家都是好言相勸 (我也是認為這是非常嚴重的事,不管你這個東西是否真的有保密價值) 看你的文章,主管同事會有一些反應透漏出你真的犯錯了 如果我是冷血的鄉民,看到這篇就是科科笑了一下,按end看下一篇 如果我是狠心的主管,馬上就把你的任務轉給別人,讓HR請你走路,新鮮的肝到處都有 你可以因為文組真的不懂而犯錯,你可以真的不小心洩漏spec 但是不能說我不是理組,不是我的錯、好吧難道要我隨便做... 我話沒有講完,但言盡於此,一些進退應對,一些不長眼的行為 可以請原PO在情緒過去之後再好好看這一系列的文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可以在大家一系列的好言相勸或幹譙之後, 說;我真的錯了,請問還有甚麼要注意的? 在公司這樣做,不管你做對做錯,你會得到更多回饋,還有人心, 而不是得到更多的反感 ※ 引述《gdluck (祝你好運)》之銘言: : → seesawseen:客戶寫那些擺明我們看不懂的東西還要我們找圖蝦做 07/31 15:08 : → seesawseen:去問懂得人也不對 納我要問誰 自己重念理組嗎?? 07/31 15:08 : → seesawseen:嗯我以後我不問人了 就找圖瞎猜內容吧 07/31 15:10 : 看你的推文...就知道你不是理工組的..很不成熟 社會歷練也不多 : 客戶給你規格表 就是要想辦法搞出來他想要的東西 : 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去先問公司內部的人(主管.RD.同事) : 不然就去翻書.翻相關知識 : 最後一步就是拿別家差不多的DM去問你同學 : 你這樣公然公開未公開的商品規格 同業看到這規格勢必會做出更划算的規格去報價應戰 : 如果你們公司對手是三星的話 可能會被打趴 甚至倒閉 : 先去翻翻公司條例有沒有禁止洩密這條...有的話告你賠個幾千萬也是有可能的 : 你竟然還不削的說... : 真的很峱砲 我搞不懂這算哪門子洩密???? : 每個人都怕得要死都在發抖 到底怎麼了? : 文組的危機意識有這麼低嗎-.-""? : 小心行事吧...不懂的事你跑去問你的對手 這...........是哪招 : ※ 引述《seesawseen (彷彿)》之銘言: : : 我們老闆自稱奧美的新竹小美工公司 專做科技業 : : 而且收費超級昂貴 : : 某家有錢的主要客戶A丟給我們一張產品規格單 : : 這家客戶就是抄襲另一家大廠B的東西 : : A客戶在規格單裡面的意思是說 : : 我們某某規格東西跟B一樣 : : 用我們的也OK : : 規格單就是排排版做成DM放在產品介紹手冊裡面 : : 我因為是文組的都看不懂規格單 根本不知道要怎麼做這廣告 : : 所以我就請理組的朋友幫忙看規格單 : : 因為客戶每次丟過來這種專業東西 要做什麼形象稿 : : 我們根本看不董事要做屁? : : 我就把問到的結果跟老闆講 : : 老闆整個勃然光火 說我公然洩密 犯了同行大忌 : : 說我們公司不能負責 : : 可是我的理組朋友並且有接AB廠公單的朋友說 那根本就跟汽車配件說明 : : 或者電腦組裝配備說明單一樣 又不是公開製程 你不公開規格表 : : 人家原本買B的人怎麼會去買你A的東西 : : 就像我想用1.5V電壓的東西 你總是要標明 該產品適用1.5V電壓 : : 你什麼都不標鬼才知道 : : 可是我就被罵洩密 還說不排除會革職 叫我好好想清楚 : : 真的很峱砲 我搞不懂這算哪門子洩密???? : : 每個人都怕得要死都在發抖 到底怎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74.230 ※ 編輯: motoman 來自: 123.110.74.230 (07/31 20:25)

07/31 20:24, , 1F
還挺想看到他被法辨的耶~~
07/31 20:24, 1F
其實最好的建議就是請原PO趕快找律師以及毀屍滅跡吧XD ※ 編輯: motoman 來自: 123.110.74.230 (07/31 20:28)

07/31 20:30, , 2F
中肯推 原PO態度真的是..科科
07/31 20:30, 2F

07/31 20:30, , 3F
希望他被告+1 不知道在跩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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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20:31, , 4F
他根本不是來請教版友 只是想要版友對他說"你沒錯"
07/31 20:31, 4F

07/31 20:33, , 5F
科技板不溫暖~討不到拍拍 嗚嗚
07/31 20:33, 5F

07/31 20:33, , 6F
大方向倒可以講 但扯到規格跟時間點 這的確是很敏感
07/31 20:33, 6F

07/31 20:34, , 7F
文組這種人很多啦 所以領22K也沒人同情
07/31 20:34, 7F

07/31 20:35, , 8F
這跟文理無關啊XD 根本是那人心態問題,被炒也是剛好
07/31 20:35, 8F
同意+1 跟文理組沒關係 這是一種職業上的sense 一種敬業態度 ※ 編輯: motoman 來自: 123.110.74.230 (07/31 20:36)

07/31 20:38, , 9F
工作七年了還這種心態……可能真的要被告才會知道痛吧……
07/31 20:38, 9F
原來工作七年了XD ※ 編輯: motoman 來自: 123.110.74.230 (07/31 20:40) ※ 編輯: motoman 來自: 123.110.74.230 (07/31 20:41)

07/31 21:53, , 10F
推 和文理組無關 是職業道德與邏輯問題 都很糟糕
07/31 21:53, 10F

07/31 21:55, , 11F
尤其是他自認"文創人" 反而應該對於這種事更該敏感
07/31 21:55, 11F

07/31 22:34, , 12F
跟人有關 跟文組無關
07/31 22:34, 12F

07/31 23:27, , 13F
確實是這樣!
07/31 23:27, 13F

08/01 08:51, , 14F
根本超有問題的人...還文組文創啥的 無言...
08/01 08:51, 14F

08/01 09:51, , 15F
其實能講就講 聽不聽是看他自己
08/01 09:51, 15F

08/01 09:53, , 16F
他如果不聽 那也是他家的事情 干我屁事~ 該講的都講了阿
08/01 09:53, 16F

08/01 21:11, , 17F
文創人就是潮 理組奴工不懂
08/01 21:11, 17F
※ 編輯: motoman 來自: 36.224.84.128 (09/2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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