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PT ] 六年制DPT
看板Therapist (治療師)作者maxkill (~"~當天來回是找人生目標)時間9年前 (2015/12/10 13:21)推噓3(3推 0噓 10→)留言13則, 4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前文述刪,回一篇比較快
我也是臨床執業PT,至少能站在跟大家一樣的水平說話
先講講醫糾這件事,然後再講開會修法這件事
我粗淺認為不管是任何執業的醫事人員,都有可能發生醫糾的情況
重點是在病人的認知和法院的立場
所以當我們的文件都有相關紀錄時,不太可能會被判刑入獄
這件事就回到鑑別診斷
請問在執業的PT有幾位認真寫病歷,有根據病史記錄所有的問題
這就是醫師為什麼坐在電腦前面就可以賺錢的方法(診察費)
好了,這樣一份病歷健保局給我們多少錢?
還是實際服務的部分才有payment,也就是電療拉腰熱敷
這樣一來,大多數的PT都會把最多時間花在有給付的部分(診所更是如此)
那麼一旦發生醫糾 PT會不會被告 有人敢保證嗎
再者,光光醫師處方的小人圖 可以看到病人痛多久? 痛哪裡? 有沒有合併其他問題呢
不然怎麼跟法院說PT有鑑別診斷,有做所謂的PE,有所謂的排除其他問題呢
第二部份我們來談談修法
衛生局要聘請人去討論,不也就是找專家學者,臨床PT通常不會是受邀對象
所以要鼓勵有心改革的人盡量加入當地公會,或者發展職業工會(如高雄市)
這樣才有管道可以向政府發聲
對於大家都想要修的法律(包括長照法、長保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都是有邀集各科專家學者(但不一定有臨床人員喔)
我們修改的法律如果要有一體性,需要考量所有PT
例如假設所有PT都要寫SOAP至少一頁,
含治療每個case給500元,然後前後不一致的話不給錢
如果檢查不正確,發生問題要倒扣50倍,這樣會不會有人出來跳腳(診所有規定病歷嗎?)
我們調查過全台執業PT超過6000人,有照PT將近10000人
有多少人會支持我們的做法,如何投票統計,
然後有paper證明這樣的方式是不會損害病人權益
最後還是得回歸各地公會,然後選出會長(代議士)
再到全聯會投票表決,做成建議書後送內政部審查,再轉送立法院表決
層層關卡會搞好幾年,並非您所說的一言堂制度
想改革的人我相信很多,請您站出來加入公會,並勇敢發聲
在可見的幾年內一定會發生改變! 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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