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美國W&T 代辦要慎選

看板WorkanTravel (打工旅遊)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9年前 (2016/08/21 03:30), 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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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f820624 (SF)》之銘言: 我研究了一下這個事件,做一些分析,給以後的人參考 : 相信大家參加W&T計劃一定都是滿心期待,而無論是從朋友或是網路上都得到CIEE是最好 : 代辦的一切正面評價。不過當真正飛出國開始計劃時,有些事情只能說不盡人意。一開始 CIEE是非營利機構,所以並非以賺錢為目的。所以評價比某些營利的代辦好 不過還是要厘清代辦的角色及責任範圍,才不會有錯誤的期待 後面會貼出一些常見合約。 : 選擇大峽谷作為工作地點,不外乎是想要體驗這邊的自然風景還有和大家聚在一起工作及 : 住宿的感覺,就算網路訊號很薄弱或是離Downtown很遠也無所謂。 CIEE官網有這句話: 是否可選擇工作地點與工作性質? 如果你對工作地點與性質有特定的想法,那應該考慮清楚,你可能不適合參加這計畫, 因為這計畫不是工作計畫 : 就這樣一開始選了收銀員的職位開始工作。等到抵達這邊的HR Office時,才發現自己被 : 派至「大峽谷國家公園外」的一個城鎮Tusayan工作,並且離國家公園有大概有9英里的距 : 離。然後多次詢問HR的每個職員得到的回覆都是不能換工作,我們指定你在哪裡工作就是 : 哪裡,沒得談。從頭到尾我必須說我的態度非常良好,但HR職員的態度卻是非常不友善, : 連我想找經理都找了兩週他們都沒有幫我傳話。 聽起來你被雇主DNC(Delaware North Company)分配到它們的唯一一家園外商店: Tusayan general store : 想換工作「地點」的原因是: : 1.工作地點不在合法文件標注的大峽谷園區內 這件事有模糊空間,因為你的雇主的確是大峽谷國家公園的官方外包業者DNC 而且你所謂的合法文件,能不能上傳來給大家看一下,看看有多明確、有無法律效力 我找到一家代辦的合約,上面有這一條: ----- 在工作確認前後甚至抵美前後,雇主都有權利因任何無法預期之因素而取消工作、 更改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開始日等,不論因何種因素導致工作遭取消或變動, 同學都須接受雇主及/或美國 Sponsor 更改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的決定, 並自行負責前往新工作地點之一切衍生費用。 ----- 我不曉得你簽的合約有沒有這一條,但我認為有極大的可能性有這一條 有這一條在的話,雇主就有權利進行任何調配。這樣整份合約就沒有違約。 這個例子,你被雇主分配到大峽谷最差的一個工作點,這是任何人都不想去的點 雇主如果讓你調走,他也找不到人願意來跟你換,你的地點就會少一個人 另外補充一下地理資訊,Tusayan general store雖然離南緣的遊客中心是9英哩 但是它離國家公園的入口/收費站,只有2英哩 所以它離你所說的「合法文件」上的「園內」只差了2英哩的距離 : 2.在我工作的地點並沒有員工餐廳,雖然一樣有五折,但沒有現做熱食只有冷藏三明治 : 3.雖然在超市工作,但不是主要商店所以蔬菜也只有賣萵苣,附近根本買不到其他菜 : 4.只有兩個室友,跟一開始Roadshow和其他人分享的經驗談完全截然不同,來這是要交朋 : 友的,但卻無法跟其他國家來的人一同住在園區裡頭 : 5.不像在園區裡頭還有員工休閒中心有網路,下面是幾乎沒網路 : 6.雖然可以搭接駁巴士上山找大家玩,但只要是上早班或晚班就不可能搭,會錯過時間 : 7.同事都是美國人,他們都有車可以往返園區,但我們只能搭有時間限定的接駁巴士。 : 8.連同事當地美國人聽到我工作地點後都說「I'm sorry. / Why? / OMG! / Unfair!」 上面這些條都不像是合約裡會明定的,所以不涉及違約 : 此時我另一方面也跟美國CIEE反應此事,協助過我的職員態度都非常良好也有跟這邊的HR : 溝通,雖然他們都是靠E-Mail回覆我但也算迅速,不過最後得到的回應就是HR不會幫我換 : 工作地點。同時在跟他們電話溝通的過程中,他們說他們能理解這邊真的很遠很不方便, : 但是他們沒有辦法指使雇主做任何事,他們很抱歉。如果我真的想要換工作的話他們允許 : ,但我必須自己找工作,CIEE不會協助我。 依照美國國務院的規定,的確可以換雇主,所以美國CIEE的資訊是正確的 : 我聽到後於是反問,基於這樣的原則下,雇主也可以幫我放在文件上標注以外的地區嗎? again,如果合約裡面有上面那條,那雇主絕對是有權利的 但你所說的這份文件值得仔細研讀 : 以上只是截取一些我個人認為比較讓人無語的對話內容,從頭到尾台灣CIEE態度只能說越 : 來越不友善而且不負責,留了我的E-Mail和電話從來也沒有直接與我聯絡,還曾經用FB私 你聽起來花了很多時間跟台灣的代辦聯絡,但我認為這是個錯誤的期待,最後造成失望 直接跟美國的sponsor聯絡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 雖然美國CIEE最後讓我同意換工作,但此時工作時間已經小於十週,沒有公司願意收小於 其實美國CIEE(sponsor)一開始就同意你換工作,只是你沒有馬上行動而已,對吧? 而且其實並非沒有雇主願意收10週以內的員工 很多東歐/東南亞的學生,都會去找第2份、第3份工作,挨家挨戶的找,也都有找到 所以他們有人一個暑假賺了一萬美金,這不是多數人可以想像的 如果有像他們這麼強的動力,是有可能的,只是這當然很辛苦。 : 十週的J-1學生,所以這件事又不了了之。所以如果在一開始CIEE就說可以換工作的話, : 不就得了嗎?另外與美國CIEE談到最後合法文件上標明的工作地點這問題,也是就從此斷 : 了聯繫,也不了了之了。 : 雖然這次經驗還沒有結束而且我早也習慣了,從頭到尾我對我的工作沒有問題也很喜歡, : 只是覺得這樣子的安排不合理而並不是不能適應。但經過這次教訓只能說遇到怎麼樣的雇 : 主還是看你的運氣,而CIEE?也許你有更棒的選擇。 為什麼我說你和台灣代辦討論雇主的事是個錯誤? 請看某家代辦的合約: (我相信其他家的合約也差不多) ---- ◎ 本暑期打工旅遊計畫由美國國務院主辦,○○及美國 Sponsor 提供申辦作業的 代辦處理,同學需負責自己所有行為,在美國有任何工作/生活方面問題,同學有責任 及義務自行與雇主/美方駐地代表溝通、協調及適應環境來尋求方法解決問題, 且遵守美國暑期打工旅遊相關規定,○○將無義務幫同學處理以上問題, 亦無法負責同學在美期間之安全問題。 ◎ 若工作與說明不符,同學應與雇主溝通,溝通無效則通報美國 Sponsor 處理, ○○無法與雇主聯絡,但將從旁協助連絡 Sponsor。同學受雇期間之班表及職務內容 與○○及美國 Sponsor 無關。雇主、美國 Sponsor 及○○無法保證每週工作時數, Job offer 上之每週平均工作時數並不是保障時數,而是預估之可能時數。同學及家長 或監護人不得以工作上的糾紛要求○○及美國 Sponsor 退費或負任何法律責任。 ◎ 同學需配合 DS-2019 上工作開始日期或雇主要求之工作開始日期前抵達工作地點, 但正式開始工作有可能因為雇主更動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辦理到職手續或職前說明 等狀況(例如健康檢查,辦理社會安全卡等)而延後。 ---- 就算你的合約稍有不同,但重點是,暑期打工旅遊的正確期待就是像上面合約那樣 總之,有了正確的期望,就不會失望。遇到困難就照著合約上的建議方式處理 多正面思考,把這些困難當做是學習。遇到境界時可能有些辛苦, 但以後回想起來,也都是珍貴的經驗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10.233.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anTravel/M.1471721439.A.D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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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認真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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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也到了很偏僻的國家公園沒網沒手機訊號但同事都是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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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體驗了道地的美式生活,錢不多但經驗足,只可惜樓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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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多又沒包餐真的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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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合約的問題 是CIEE給人觀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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