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關於常駐大陸的住宿問題與休假問題 …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公司有法務,如有一寶)時間16年前 (2009/09/30 09: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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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dreamsct (我一定要1天比1天好~M)》之銘言: : 一家台商說要常駐大陸,給的條件是: : 1. 1年五次來回機票(算轉機的,非直航),要自己先墊,之後再報帳, : 但好奇的是,若直航的價位 = 轉機或更便宜,則可以買直航,或是差額自己補, : 那麼試問,若過年期間票價很貴(就算是轉機),那是不是也要自己貼差額呢? : hr也沒回應究竟一趟來回機票給多少, 那還不簡單? 公司里面,你一定不是第一個臺灣人吧,不會是第一個買返臺機票的人 所以,通常情況下,公司的總務/行政都會幫公司臺幹訂票 你就交付日期,放給總務去幫你訂票就好啦,才不會被老板懷疑你故意訂貴的票 如果是過年,本來就是會貴的,神仙也救不了你,該多少錢的票就多少錢 其實臺籍老板主要在意的是你“濫用機票補助”的“心態” 如果十一假期的票,明明公司總務在八月的時候已經在問大家了,準備一起訂票 結果非基于公務的原因,你拖到假期前才訂票,結果只剩下貴的票 這樣的話當然會被剃頭了 : 2. 1年50天假, 週休1日,原則是2個月回台一次,一次不可超過10天?(除非有特殊原因) : 小弟一算,原本在台灣工作,1週休2天, 1年52週光放假就104天,還不包括過年 : 和其它的國定假日. 這樣感覺虧很大, 不知道常駐大陸的各位先進,這樣的條件 : 算是中等嗎? 台商都這麼剝屑嗎?? 一年50天,差不多一周一天,再加上周休的一天,不是剛好周休二日嗎 跟“剝削”有什么關系,怎覺甚虧呢? : 3.同上, 常駐的薪水只有1.2倍, 1的部份是台灣領,繳台灣稅, 0.2的部份是換算成rmb : 大陸領, 不繳稅,若日後這部份的稅有問題,公司說會全額負擔 如果你在大陸的收入,大陸公司用“薪資”名義給付你的話,你肯定就要面臨所得稅問題 大陸的個人所得稅,境外人士起征點是 RMB 4800 如果你0.2的部分在大陸公司賬上列為薪資支出但是總計不到 RMB 5000 左右的話 稅局會認為你們公司在唬爛他,可能會要求多繳稅 因為他們通常認為臺幹的薪資待遇不止如此 : 4.宿舍是1人1間, 包午和晚餐, 但水電費等其它開支1個月給250rmb, 多的要自己貼. : 問題是我也沒住過,哪知道250rmb夠不夠開銷呢? hr是說只要不要1天到晚開冷氣, : 應該是ok, 但詳情它也不清楚 你們HR講的是對的 這一點實在就不用爭執了 : 5.每月補貼手機費 100rmb 這個見仁見智 所以干脆要你們公司配一個全球通門號給你,公司去付錢算了,超出部分再找你要 : 6. 常駐地點為蘇州 - 太倉市 這地方消費應該不貴吧 : 以上的情況,還請有經驗的各位先進幫忙分析一下了,感謝大家! -- 您現在收聽的是發哥為您帶來的歌曲 《上海貳零零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31.6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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