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的銀行去大陸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美好的一年)時間14年前 (2012/06/11 21:59),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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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sabi06 (美好的一年)》之銘言: : 各位辛苦赴大陸工作的前輩們好 : 最近在台灣參加金融業的招募活動,不少銀行都會提到在公司訓練 : 2~3年後將會有機會赴大陸工作,故想請問這裡有前輩願意分享台灣 : 的銀行在大陸是否有其利基嗎?我自己以前有出差到大陸,個人的認 : 知是台灣的銀行服務品質蠻好的。但除此之外,我目前還尚未想到 : 其他的利基點。 : 另外,我上網查了一下,大陸的銀行規模都蠻大的,以中國銀行 : (bank of China)為例,2011年資產達10兆4788億人民幣,稅後純益 : 接近1170億人民幣,相較於我國的國泰金(2012資產5兆台幣,稅後純 : 益近112億台幣)。由於金融業一般是很講究規模經濟與法令的,想請 : 問前輩們,台灣的銀行到大陸可以做到哪些生意呢? : 感謝前輩們 附上金管會發出的新聞稿(核准函不知道要去哪裡弄,只好弄這個給i大參考) http://ppt.cc/LE2F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表示,該會前於本(101)年5月18日受理大陸地 區中國銀行與交通銀行申請核定臺北分行營業許可事項案件,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 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稱兩岸金融往來辦法)及相關規定審核完峻,經核該 二銀行之申請內容及檢具之文件,尚符合相關規定,並於本(7)日核定該二銀行臺北分行 營業許可相關事項。 金管會表示,該二銀行主要辦理企業金融業務,金管會核定臺北分行營業範圍,包括收受 各項存款、辦理放款、票據貼現、商業匯票之承兌、國內匯兌、國內保證業務,及簽發信 用狀、保證發行公司債券、投資公債、短期票券、金融債券及公司債等,依據兩岸金融往 來辦法第66條規定,該二銀行申請經營之業務項目涉及外匯業務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後 始得辦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64.244

06/11 22:06, , 1F
印象中自然人要和這兩家業者往來必須存款300萬元以上
06/11 22:06, 1F

06/11 22:07, , 2F
和大陸規定外資銀行分行只能吸收中國居民單筆 一百萬元以
06/11 22:07, 2F

06/11 22:08, , 3F
上 人民幣定期存款 業務倒是很相似
06/11 22:08, 3F

06/12 02:19, , 4F
樓上,大陸的外資銀行要經營這類人民幣業務,還有但書
06/12 02:19, 4F

06/12 03:39, , 5F
對銀行的要求要看問資銀行管理條例 我列出的是對客戶
06/12 03:39, 5F

06/12 03:39, , 6F
資產的要求
06/12 03:3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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