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就業證與試用期 (上海)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隨緣)時間11年前 (2015/01/29 00:16), 11年前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最近獲得一份上海的金融業工作 大陸公司 local hire 在與公司人資的email 往來中,有關 就業證 / 試用期的問題,想請教板友 勞動合同為1年期,所以試用期最長為 60天 (2個月) 人資表示 (以下完整引述) 境內法律有些不完善的地方: 申辦《台港澳人員就業證》(以下簡稱就業證)需要您與我公司的勞動合同 方可辦理,而正式合同又需要就業證保障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公司的做法為: 上崗 -> 簽臨時合同 -> 申辦就業證 (約12工作日,領試用期薪資) 拿到就業證後,再重簽一份正式合同 (頭2個月為試用期薪資) ps: 試用期的薪水有打折 就我在網路上查到的 -- http://wsbs.shwjzx.12333sh.gov.cn 「辦就業證需要的勞動合同 / 聘用協議」 但我同時查到法規 --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不得延長」 請問簽臨時合約以辦理就業證的做法是正常的嗎? 或是這樣做是違法的? 有什麼我該跟人資再爭取的呢 謝謝 1/29 更新 感謝 jyuny1的推文 果然這是去吵才有 人資同意等拿到就業證,簽正式勞動合同時 試用期會在上崗後滿2個月終止,並轉為正職員工 但只給5天年假 (需轉正後) 另給2天帶薪事假 + 5天帶薪病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27.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rkinChina/M.1422461778.A.A5B.html

01/29 02:01, , 1F
不正常...一般都簽完勞動合同後就去辦就業證了
01/29 02:01, 1F
※ 編輯: idle (123.194.227.33), 01/29/2015 10:51:19

01/29 20:26, , 2F
虎爛,正常是那正式合同,公司蓋完章的。再去辦工作證
01/29 20:26, 2F

01/29 20:27, , 3F
至於試用期與年假也蠻差的。
01/29 20:2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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