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投票的時候投對自己有利的人??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aloke (現世報是因果..)》之銘言:
: : 請問投票的時候,考量自身的利益去選擇政黨和候選人,
: : 這樣的行為是民主制度下的合理行為嗎 ???
: : 還是說,之前不知道在哪本書上看到的,公民投票的時候,
: : 應該是要站在 "公" 的立場,
: : 也就是應該站在統治者的立場來做選擇,而不是考量自身利益 ~~
: : 例如 垃圾場要蓋哪裡的問題,應該站在國家的立場來考慮,
: : 總要有個地方放垃圾,所以站在公的立場,我可能還是得投一
: : 個支持垃圾場蓋我家隔壁的候選人 --- 如果這確實是以國家利益
: : 為考量的選擇 --- 但如果考量自身利益,當然不希望垃圾場放我隔壁 ~
: : 但一個制度去期許人不利己,這樣很像是個漂亮話,不太務實阿 ~~
: 效益(功利)主義認為理性選擇下,每個人為了私利選擇
: 的結果,會使整體的效益最大化。民主制度是以這為基本衍生
不好意思想問一下,上述的這個概念是哪一位學者提出的?
就我自己瞭解的,功利主義是由公利為出發點,為了公利可以侵害私利。
這很顯然的就與「為了私利選擇」互相衝突。
將每個人私利選擇的加總視為整體效益的最大化,這感覺比較像自由主義的衍伸概念。
: 而來的。以上面這個案例為例,垃圾場蓋在我家附近表面上可
: 能是對我不利,但假如不建垃圾場,垃圾沒地方倒,最終造成
: 的損害遠比蓋在家裡附近更大,所以理性思考下,我最終會支
: 持垃圾場蓋在我家。
就公共經濟學的觀念來講,投票者其實不用想得那麼複雜。
公共經濟學一個重要的概念,就是「Pareto改善」。
而什麼是Pareto改善?
「當一個改變出現,沒有任何人利益受損,有人利益卻增加,這便是Pareto改善。」
是故,符合「Pareto改善」的公共政策,必然會增進整體的效用;
若一個公共政策不符合Pareto改善,那麼整體的效用不一定增加。
所以回到原來垃圾場的例子。
現在政府要以「Paeto改善」的準則蓋垃圾場,最重要的是知道有沒有人利益受損。
而怎麼知道民眾利益是否受損?投票當然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式。
為此,民眾要做的,就是透過投票,表達「自己是否利益受損」。
整體利益是否受損?那是公部門應該思考的。
至於民眾應該要做的,就是「表達自己的意見」,以私利來思考顯無不妥。
因為對政府來講,假如這個地方蓋垃圾場會讓民眾受損,那就再換個地方蓋就好;
如果下個地方再不行,那就再換到下下個地方。
一直換到最後,直到找到一個地方沒有居民反對,
那麼在這裡蓋垃圾場顯然是最佳的一個地點。
投票的作用比較像是個「意見徵詢」,而非「政策制定」。
當然,這麼做顯然有個問題,那就是:要符合「Pareto改善」的政策並不容易。
所以後來就有 Hick 提出了一個「補償準則」。
主要的概念在於:有人的利益受損,沒關係;
只要我們能補償這人的利益損失,整體的收益仍增加,
那麼我們還是能確定這社會整體的效益是增加的。
因此蓋垃圾掩埋場、焚化爐讓當地民眾受損,沒關係。
政府就要想辦法讓民眾透過一些方式受到回饋。
比較常見好比「免費提供當地居民溫水游泳池」、「周遭居民電費減免」。
: 當然,這樣子的推論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譬如說,人
: 們通常不是絕對理性的,所以我可能不會考慮到沒地方倒垃圾
: 造成的損害;又,每個人對損益的評價也可能不同,有些人或
: 許寧可不倒垃圾,也不希望垃圾場在家附近。也因此有人對於
: 民主制度不完全信任,認為人們可能不理性,而可能無法做出
: 真正效益最大化的選擇。
: 另一個質疑是,即便人們做出效益最大化的選擇,選擇蓋
: 垃圾場,對於那些因為效益最大化而造成損害的人們(那些住在
: 垃圾場隔壁的人)又該如何呢?
: 所以有些人主張,我們應該對這些人進行一些補償,譬如
: 幫助他們搬離這個區域或是給予他們補償金以彌補他們受到的
: 損害,而這樣的措施將有助於人們在直覺上更能夠接受民主選
: 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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