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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父債子還的現況跟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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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必須同時拋棄遺產與債務,不能只拋棄債務。不可以。. 既然新政權拿到前政權留下的權益,便應同時盡前政權留下的義務。享權益者盡義務。債權人在借出債務時,所能預見的清償來源,應以債務人本身的財產為限。而不包括其繼承人之財產。. 既然如此,即使債務人本身之遺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 也沒有理由強迫其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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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裡面有所謂的拋棄繼承 也就是說兒女對於父母一代的債務. 可以選擇拒絕承擔. 如果範圍大一點 民主國家的政權在選舉之後交替 新上台掌政權的個. 人或黨團 有法律依據去拒絕接受前政權者的承諾或債務嗎? 具體說. 像是前政府跟廠商簽下興建某橋樑的契約 在興建當中 政權因為選舉. 更替 新政權可以合
(還有13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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