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父債子還的現況跟道理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我國民法裡面有所謂的拋棄繼承 也就是說兒女對於父母一代的債務
: 可以選擇拒絕承擔
: 如果範圍大一點 民主國家的政權在選舉之後交替 新上台掌政權的個
: 人或黨團 有法律依據去拒絕接受前政權者的承諾或債務嗎? 具體說
: 像是前政府跟廠商簽下興建某橋樑的契約 在興建當中 政權因為選舉
: 更替 新政權可以合法毀約而不需補償廠商損失嗎? 也就是說 可以單純
: 把個人得以"無負擔地拋棄繼承"的概念放大到這個國內政權交替的層級嗎?
兩個不同的獨立實體才有繼承可言 輪替的是政黨不是政權
政黨在競爭政權的同時 就是視為概括承受前黨的施政好壞
不然應該搞革命才對 你的問題反而自己回答掉了
不想繼承前黨的施政結果一開始就不該來選
: 若在放大到國家對外層級 新政府推翻前政府之後(比如中華民國對大清國
: 或者俄羅斯對前蘇聯等等) 可以有法律依據而無負擔地拒絕前政府的
: 債務或條約嗎?
這應該有牽涉到國際法 不可能一國說了算
: 前面各層級的(無負擔)拋棄繼承的概念對於債權人不是相對不公平?
: 在立法的時候又是怎樣考量呢? 更明確地問 立法者立下這種不利於
: 債權人的規定的時候 所秉持或聲稱的"大義"是什麼?
如果繼承是正義的 就不該課遺產稅
法律應該是認為不管是繼承資產或負債
都有某種程度的不正義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3.150
※ 編輯: size 來自: 218.160.183.150 (01/18 22:36)
推
01/19 07:29, , 1F
01/19 07:29, 1F
→
01/19 07:30, , 2F
01/19 07:30, 2F
→
01/20 00:03, , 3F
01/20 00:03, 3F
→
01/20 00:05, , 4F
01/20 00:05,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ask-wh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