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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思辯] 娼嫖都罰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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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這條法也才剛修 今後警察要怎麼抓 真的是很難講. 以前只罰妓女的時候也很簡單 就恐嚇嫖客要寄傳票去他家. 要嫖客配合警方 嫖客就會咬妓女 警察就可以開單. 所以警察根本沒有舉證性行為或交易的必要 因為自白為王. 修法後這招應該就沒用了 也許以後得用帳單、通聯記錄來舉證也不一定. 不過金錢流動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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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公私關係 因為如果非"職業性"的對價行為. 警察也抓不到你 但是上網援交就是觸犯公共領域. 問題其實是出在公序良俗的認定. 就像在家裡開局賭錢也不會犯法. 認定標準不在對價關係 而在這行為是發生在公或私領域. 例如在台灣拍A片也是犯法的 但男女朋友要自拍沒人管你. 娼的狹義定義是對價行為+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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