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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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時間3年前 (2021/01/03 18: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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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對方負擔風險的前提是對方也有過失 把超跑停在路邊被撞 停的人有過失嗎?. 你問的已經不是法律 而是哲學問題 富翁花幾億元去富士比拍賣買畫. 他得到的邊際效益小於平民花千萬元買房或百萬元買車 因為他錢太多了. 如果富翁拿著這個畫在路邊被撞了 你要賠上億嗎?法官應該判賠個幾萬吧. 這就是你希望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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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XP1 (【Windows XP】)時間1年前 (2023/01/08 02:20),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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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把【民事】【刑事】分開。. #. 【刑】【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這裡的十萬屬於「罰金」,繳納國庫,而非交給受害人的賠償金。. 至於刑度,你要看「行為態樣」「犯意」。. 如果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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